南网能源(003035):拟变更非独立董事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8:41:17 中财网
原标题:南网能源: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勇先生和陈庆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勇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陈庆前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将在公司系统内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勇先生和陈庆前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勇先生和陈庆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刘勇先生和陈庆前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根据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和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叶刚健先生和范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在范晓东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增补其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补选叶刚健先生和范晓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叶刚健先生和范晓东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
叶刚健先生简历
叶刚健,男,汉族,1975年 11月生,广东汕头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2017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党委委员、临时纪委书记;2021年4月至2024年6月,任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4年6月至今,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叶刚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与南方电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叶刚健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刚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范晓东先生简历
范晓东,男,汉族,1972年4月生,广东汕头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任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与财务部主任;2020年 1月至 2022年 7月,任南方电网公司计划与财务部(运营监控中心)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任南方电网公司产业金融部(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南方电网公司出资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目前,范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与南方电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范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范晓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