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301041):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9:26:03 中财网
原标题:金百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张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百泽”)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400股(其中大宗交易不超过2,133,600股,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066,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如后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后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4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预披露公告日至2024年5月15日,张伟已减持2,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下同)的1.9854%。

近日,公司收到张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3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份占总股 本比例(%)
张伟大宗交易2024/3/20-20 24/6/1919.632,110,0001.9854
 集中竞价2024/4/12~ 2024/7/1126.731,050,0000.9880
 合计:3,160,0002.9734  
注: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张伟合计持有股份9,242,0008.69636,082,0005.72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242,0008.69636,082,0005.72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本次变动期间为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张伟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张伟上述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张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承诺;
(四)张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
(二)张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伟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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