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年 7月 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7月 12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7月 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7月 1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年 7月 12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 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 6号楼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5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68,272,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439,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67,832,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94%。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13,457,49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7,238,987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6,218,506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27,217,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27,217,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188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独立董事张双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未有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743,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1%;反对 88,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8%;反对 8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叶磊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743,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1%;反对 88,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8%;反对 8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叶磊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743,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1%;反对 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8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8%;反对 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叶磊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271,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 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217,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271,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 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217,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玉凤女士、万时誉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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