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聘任魏建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龚爱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万正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具备与其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龚爱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9-86632199 传真:0519-86638111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号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2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魏建刚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就职于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通经济发展总公司;1995年8月至1997年6月,就职于常州希普医疗设备厂,担任副厂长职务;1997年7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常州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职务;2001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江苏东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职务;2011年4月至2015年6月,就职江苏东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魏建刚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建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龚爱琴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月至2015年4月在常州凯洲大饭店担任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龚爱琴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通过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爱琴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万正元先生,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2月至2009年12月,就读于澳洲国立大学;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常州市新北区招商局;2010年5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江苏东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职务。2015年4月至今,担任凯洲投资执行董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威克医疗、孜航精密总经理。 万正元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通过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万正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万世平先生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正元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