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龙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及主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迅股份”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中安”)及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滁州中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3,4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降至4.9994%,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收到合肥中安、滁州中安送达的《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龙迅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合肥中安与滁州中安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为安徽云松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被动稀释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000股。本次授予的6,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9,258,862股增至69,264,8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0876%,变动比例为-0.0004%。 2、被动增加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4年5月31日为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合计转增 33,015,7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2,280,5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合肥中安持有公司股份由2,493,318股增加至3,690,111股;滁州中安持有公司股份由1,030,586股增加至1,525,267股。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5,215,378股,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0991%,变动比例为0.0115%。 3、主动减持情况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合肥中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72,458股,占公司总股本0.0708%。 本次减持后,合肥中安持有公司3,617,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70%。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滁州中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9,472股,占公司总股本0.0288%。 本次减持后,滁州中安持有公司1,495,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24%。 本次减持后,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至5,113,448股,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4%,变动比例为-0.0997%,具体情况如下: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被动增加及主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中安、滁州中安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龙迅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肥中安、滁州中安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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