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ETF (561510): 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原标题:中医药ETF : 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22年 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05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2年 07月 22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中药指数。指数编制方案简介如下: 1、样本空间 中证全指指数样本股 2、选样方法 (1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的剩余证券,选取涉及中药生产与销售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证券纳入中药主题; (3)将(2)中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的证券作为样本。 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跟踪中证中药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是一种挂钩股票指数的金融衍生工具,带有一定的投资杠杆,可放大指数的损益;同时,股指期货可进行反向卖空交易。因此,其投资风险高于传统证券。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控制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年 06月 27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 ........................................................................ 6 二、释义 ........................................................................ 7 三、基金管理人 ................................................................. 12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2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43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4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6 十一、基金的投资 ............................................................... 58 十二、基金的业绩 ............................................................... 68 十三、基金的财产 ............................................................... 70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71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0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81 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 ........................................................... 87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4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6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3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年 1月 18日颁布、同年 2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ETF” 18、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4、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5、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6、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 28、销售机构: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0、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31、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及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32、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3、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对价资产的行为 47、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8、组合证券:指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49、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1、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中药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3、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4、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5、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6、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指数服务机构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57、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8、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行为 59、基金的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0、元:指人民币元 6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2、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差额之日 63、基金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上述指标 64、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价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价之比减去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上述指标 6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69、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1、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72、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7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2004年 11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78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股权结构: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 AIGGIC)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2001年7月至2016年11月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区经理、南宁双拥路营业部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2009年5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运营团队负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Kirk Chester SWEENEY先生:董事,学士,1982年9月加入United States Trust Co of NY,1984年至1988年任Drexel Burnham Lambert副总裁,1988年至1990年任Morgan Stanley (纽约)副总裁,1990年至 1992年任 Wardley-Thomson Securities (香港)董事,1992年至2008年任雷曼兄弟亚洲(香港)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地区负责人,2009年至2010年任野村证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巴克莱资本(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至2019年任Millennium Capital Management (香港/新加坡) Pte Ltd亚洲首席执行官,2019年至2020年任泓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至2021年任ExodusPoint Capital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亚洲区主管兼香港首席执行官,2021年至今任柏瑞投资亚洲有限公司亚洲首席执行官。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顾问有限公司,1992年4月至1996年12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7年1月至 2001年 7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2001年7月至2010年2月任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暨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士,2007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2015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田中荣治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野村证券株式会社、瑞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今任中国国际金融日本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社长。 孙茂竹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87年6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2月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 尹雷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经理、麦顿投资副总裁、凯鹏华盈基金执行董事、阿里巴巴集团投资总监、阿里巴巴影业集团副总裁、海南阿里影业文化产业基金总裁,2019年至今任厦门云尚汇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2、监事会成员 刘晓冰先生:监事长,二十八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 12月进入公司,曾任无锡解放西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总经理,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卞时珍女士:监事,学士,曾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CIT集团股份、AIG美国国际集团、富卫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9月起担任柏瑞投资亚洲有限公司亚洲财务部主管。 柳军先生:监事,硕士,2000-2001年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2001-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2004年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事务部总监、上证红利ETF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6月起任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任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2月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2015年 5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任华泰柏瑞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0月起任华泰柏瑞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任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华泰柏瑞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2年 11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韩交所中韩半导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 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10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声先生:监事,硕士。2011年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7-2001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交收系统开发经理,2001-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登记及结算部门总监,2004-2008年 5月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 )担任投资经理, 2012年 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 8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11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 12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4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本科与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MBA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结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环球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18年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一部总监。2020年2月至2022年7月任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2月起任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任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3月至2024年2月任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经理,美国MBP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理。2019年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童辉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1997-1998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1998-2004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2004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监。 裴晓思先生:副总经理,复旦大学硕士。曾任泰和诚医疗集团行业研究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资经理,永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银客户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2021年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俊梁先生:财务总监,硕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第一副总裁,2015年 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谭弘翔先生,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金融工程专业硕士。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产品创新中心基金业务部经理。2020年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2021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4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品牌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7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8月至2024年6月任华泰柏瑞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华泰柏瑞中证有色金属矿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 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年2月起任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5、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李晓西先生;总经理助理沈雪峰女士;总经理助理董辰先生;总经理助理莫倩女士;主动权益投资总监方纬先生;主动权益投资副总监吕慧建先生。 列席人员: 督察长或风险管理部总监可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可以提名其他人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和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监控,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其具有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报酬计划或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察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察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任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21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设立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托管行”奖;2022年在权威杂志《财资》年度评选中首次荣获“中国最佳保险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目前内设风险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系统与信息管理部、营运管理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302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865只。 (二)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 (1) 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 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2)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6、16、17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3)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4)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5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5)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中国武汉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服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址:www.tfzq.com (6)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7)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19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8)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9) 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0)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1)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2)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3) 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7层(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客户服务电话:956011 公司网站:https://www.huajinsc.cn (14)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15)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娟 客服电话:95309 公司网址:www.dxzq.net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7)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8)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9)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7楼机构事业部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0) 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家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 400-109-9918、021-32109999、029-6891888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21)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2)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3)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大厦 4,15楼 法定代表人:裘强 客服电话:(0791)6285337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24)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5) 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客服电话:0851-960872 公司网址:www.hczq.com (26)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27) 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大百汇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28)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29)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0)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电话:400-809-6518(全国) 96518(安徽) 公司网址:www.hazq.com (31)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客服电话:400-891-8918 (32)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33) 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34) 名称: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客服电话:95363 公司网址:www.s10000.com (35)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36)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7) 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38)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0571)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39)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