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 达等方式于2024年7月3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现 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 (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忠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的设立进一步推进公司全 国性市场布局,落实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与生物质供能项目实施和落地,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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