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60351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77,31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877,31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7月 19日。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113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7312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 5月 4日至 2023年 5月 1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 5月 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 5月 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 6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7.82元/股调整为 7.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 7月 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 2023年 7月 3日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145名激励对象授予 81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4年 7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关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首次获授权益数量比例的 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 2023年 7月 3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年 7月 3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731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 7月 19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7.731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6%;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注: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仅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公司董事。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自 2024年 7月 3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激励计划》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次解锁的解锁对象、解锁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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