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8:56:09 中财网
原标题:三钢闽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年 7
月 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生效施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
详 见 公司指 定 信息披 露 媒体巨 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
铁有限责任公司向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三钢集团),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为福建省冶金(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本公司持有福建罗源闽光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源闽光)100%的股权,罗源闽光
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冶金控股是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罗源闽光的关联
法人,冶金控股与罗源闽光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本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长;本公司
董事何天仁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谢小彤先生在冶金控股担任人力资源部经理;本公司董事洪荣勇
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黄标彩先生在
三钢集团担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上述5人为关联董事。

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黎立璋先生、何天仁先生、谢小彤先生、
洪荣勇先生、黄标彩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
4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
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罗源闽光与冶金控股续签《借款协
议》(借款额度不超过4亿元),冶金控股同意根据其自身资金
状况及罗源闽光资金需求,借款额度自前次授信到期后延长至
2025年7月24日,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年利率
为3.3%,借款利息以360天为基数,按借款天数和实际借款金额
计收。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2024年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向福
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
任公司增加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罗源闽光在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度罗源闽光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6.9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向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
亿元整,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利率、
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等以合同约定为准。罗源闽光的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罗源闽光
办理上述额度范围内一切与该银行机构融资有关的事项,由此产
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罗源闽光承担。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
签订银行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借款合同、开具承兑汇票、
开立信用证),若单次交易金额(指的是综合授信申请金额或具体
融资金额)或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5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新增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3亿元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由公司董事
会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1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