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翘神州(301047):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9:00:47 中财网
原标题:义翘神州: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8月 1日(星期四)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8月 1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8月 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8月 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2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7月 25日 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号院 11号楼 21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逐项审议《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7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7《本次回购方案的授权事项》
2.0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3.00《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7.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8.00《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 1.00及其 7个子议案、2.00、4.00、5.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 7月 30日 9:00-11:30、13: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7月 30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号院 11号楼 215会议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及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上资料请于 2024年 7月 30日 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010-50911676
传真:010-509532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号院 11号楼
(五)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17日













附件一: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 月 日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章)年 月 日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 )(持股比例/持股数: )特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代理人按照本人/本单位指定的表决意见进行议案表决(议案表决意见表详见附表),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逐项审议《关于 2024年第二期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7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7《本次回购方案的授权事项》   
2.0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3.00《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6.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1、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047
2、投票简称:义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1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8月 1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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