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300615):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薛枫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袁铮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薛枫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2%);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袁铮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 7月 15日,公司分别收到了薛枫先生、袁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薛枫、袁铮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薛枫先生、袁铮先生本次减持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薛枫先生、袁铮先生均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薛枫先生、袁铮先生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薛枫先生、袁铮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薛枫先生、袁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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