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梦数据(688692):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应民先生、李平女士、 潘晓波女士、黄振中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刘应民先生、李平女士、潘晓波女士、黄振中先生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个人品德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刘应民先生、李平女士、潘晓波女士、黄振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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