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002985):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7月 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2024年7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email protected]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议案1.00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相应的意见格内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85,投票简称:北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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