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300810):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涂英)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8:05: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海讯: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涂英)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涂英先生提交的书面离任报告,涂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离任后,涂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涂英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顺利运作,其离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涂英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涂英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5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涂英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13,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58%,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涂英先生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涂英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所作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英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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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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