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A (007792): 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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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9:55:5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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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嘉实
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A : 嘉实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07月17日)
嘉实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7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7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 | 基金代码 | 007792 |
下属基金简称 | 嘉实央企创新驱动 ETF联接
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007792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年11月28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刘珈吟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2019年11月28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09年6月1日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
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
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
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等)、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
|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 |
主要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为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实现对标的指
数的紧密跟踪。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超过投资目标所
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进一步扩大。在投资运作过程中,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
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目标ETF
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四方面指
标,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内A股的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
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
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力争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
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衍生品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衍
生金融产品。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
约进行交易;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
量等因素,主要从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相关性历史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增强方式、
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
况下,确定资产合理配置比例,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条件下,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
益;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基金可在不改变基金既有投资目
标、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充分考虑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慎
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
动ETF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
数及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申购费
(前收费) | M<500,000 | 1.2% |
| 500,000≤M<2,000,000 | 0.8% |
| 2,000,000≤M<5,000,000 | 0.4%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申购费
(后收费) | N<1年 | 0.2% |
| 1年≤N<3年 | 0.1% |
| N≥3年 | 0% |
赎回费 | N<7天 | 1.5% |
| 7天≤N<365天 | 0.5% |
| 365天≤N<730天 | 0.25% |
| N≥730天 |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管理费 | 0.15% |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
托管费 | 0.05% | 基金托管人 |
审计费
用 | 54,000.00元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
露费 | 120,000.00元 | 规定披露报刊 |
其他费
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 |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嘉实
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A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由于本基金为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来力求获得与目标 ETF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近的平均收益率,因此目标 ETF的特有风险也是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其他投资于目标ETF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属于杠杆式的投资,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类似于期货交易,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其担保金的比例,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的维持担保比率,这种“盯市”的方式对本基金流动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本身质量的变化将影响到未来产生现金流的确定性和稳定性;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另外证券化过程中也存在信用评级风险、风险隔离风险、法律风险等;基金自动终止风险。
二)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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