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600159):控股子公司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概述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龙顺发”)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 商银行”)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由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企云链”)作为在线融资平台,三方签订最高额 为10,000万元的《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合作协 议期限为1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业务,在合同期限 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大龙顺发开展本次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连带保 证责任担保。由于大龙顺发资产负债率在70%左右,根据《上海 此项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介绍 浙商银行作为提供供应链融资的银行,大龙顺发作为供应链 核心企业,中企云链作为平台运营方。三方共同通过中企云链互 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向融资申请人提供线上供应链融资服务。 2.实施期限:合同签署的1年内。 3.实施额度: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在合同期限 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大龙顺发与浙商银行、中企云链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 有利于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 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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