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600159):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日 至2024年8月2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5:00至2024年8月2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和议案2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3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3.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5:00至2024年8月2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 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4、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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