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300298):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年 4月 15日、2021年 5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公司于 2021年 5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2024年5月31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股份数量为 5,901,628股。 2021年 5月 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901,628股股票已于 2021年 5月 28日全部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依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15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最长为 12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每满 12个月,解锁本次持股计划总数的 10%的股份。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对应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5,901,628股)的1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按照《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15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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