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7月 12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年 7月 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 5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 4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小兵、孙新明、朱建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8.8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由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小兵、孙新明、朱建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7月17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8.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8名激励对象授予900.0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由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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