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9:45:44 中财网
原标题:建科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通知及变更通知已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和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监事会、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 召集及主持,于2024年7月1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九层南 区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其中现场实到4名,董事黄庆先生、 张铭先生,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谢兰军先生、周俊祥先生等通过远程方式出席 会议;监事会主席余述胜先生,监事郭顺智先生、兰岚女士及刘宗源先生,副总 经理丘国雄先生等现场列席会议,监事王潇玮先生、副总经理姚培女士及董事会 秘书朱宏磊先生等通过远程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4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40%股权的交易事项,成交受让方数量为1名并允许联合受让且不设资格条件,挂牌底价为公司40%股权占比与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经备案的评估值所确定的价值并向上取整至人民币万元位,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首次公开挂牌为20个工作日,如未产生受让方则延长挂牌(每个挂牌周期为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最短时间长度),总延长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等事项,以及为达成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90日。 本次交易及相关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批准公司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开挂牌信息预披露工作,并授权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信息预披露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90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0%股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全面预算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全面预算案》 (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均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现场会议将于同日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五层远 程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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