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荣盛发展(002146):对外担保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20:11:03 中财网
原标题:荣盛发展: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4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资源使用效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荣盛”)、唐山荣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荣润”)与唐山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美隆”)、唐山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正耀”)拟签署《唐山市丰润区小白家沟村项目股权退出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出协议”)及《唐山市丰润区小白家沟村项目股权退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退出协议及补充协议,唐山荣润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唐山泓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泓洲”)51%的股权按交易对价 1,000万元转让给唐山正耀并完全退出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

2024年 6月 28日,唐山泓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
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唐山广场支行”)的一项存续借款涉及公司担保,借款本金为 39,500万元,由公司和唐山正耀、唐山正耀实
控人曹国良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唐山泓洲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45,3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72个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直至借款结束,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收取担保费(2024年 6月 21日起至 2026年 6月 30日前,担保费为未清偿债务额度的 1%/年;2026年 6月 30日以后,若仍未完全撤出荣盛发展的担保,担保费按 2%/年收取)。同时,唐山泓洲、唐山正耀、唐山正耀实控人曹国良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为因公司退出下属公司股权而产生。此
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唐山泓洲;
2、成立日期:2020年 8月 6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 13、14小区商业房二层;
4、法定代表人:张国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过渡期(过渡期自退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担
保责任完全解除止)期间,公司子公司唐山荣润持有唐山泓洲 1%股
权、唐山正耀持有唐山泓洲 99%股权;过渡期之后,唐山正耀持有唐山泓洲 100%股权;
过渡期期间被担保人股权方框图如下: 过渡期结束后被担保人股权方框图如下:
8、信用情况:经核查,唐山泓洲非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唐山泓
洲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1,025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 0万元,负债
总额为 86,459万元,净资产为-15,43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0万元,营业利润-406万元,净利润-41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7万元。截至 2024年 5月 31日,唐山泓洲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1,742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 0万元,负债总额为 87,306万元,净资产为-15,564万元,2024年 1-5月实现营业收入 0万元,
营业利润-130万元,净利润-13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63万元;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唐山泓洲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农行唐山广场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农行唐山广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
为唐山泓洲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
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费: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至 2026年 6月 30日前,公
司为唐山泓洲融资展期提供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为未清偿债务额度
的 1%/年;2026年 6月 30日以后,若仍未完全撤出公司的担保,担
保费按 2%/年收取。

5、反担保措施:唐山泓洲、唐山正耀、唐山正耀实控人曹国良
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作为对公司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

6、过渡期主要管控措施:
根据退出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对外担保期间即为过渡期,过渡
期期间保证公司日常管控的主要措施:
(1)过渡期自退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止。

过渡期期间公司子公司唐山荣润持有唐山泓洲 1%股权、唐山正耀持
有唐山泓洲 99%股权。

(2)各方同意,过渡期不得超过 2027年 6月 20日,即唐山美
隆、唐山正耀最迟不得晚于 2027年 6月 20日前,完全撤出公司对唐山泓洲借款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

(3)过渡期内,双方同意唐山泓洲的资金封闭运营、财务仍由
双方共管。

(4)过渡期内,唐山美隆、唐山正耀拟对唐山泓洲新增融资的,
应取得公司同意,融资资金须存入指定专有账户,且不调出唐山泓洲,公司须积极配合相关融资事宜。

(5)过渡期内,各方共同协调政府对唐山泓洲收支账户、证章
照的保管进行共同监管。

(6)过渡期内,除经唐山荣盛、唐山荣润同意,唐山泓洲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7)过渡期届满前,唐山美隆、唐山正耀不得变更其公司股权
结构和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唐山泓洲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次对外担保为因公司退出下属
公司唐山泓洲股权而产生。相关股权退出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继续为唐山泓洲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直至借款结束,此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收取担保费,同时由唐山泓洲、唐山正耀、唐山正耀实控人曹国良对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还约定了公司对外担保期间的管控措施。综上,此次对外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含
本次)为 451.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3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2.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0.66%。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31.84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股权退出协议及补充协议;
3、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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