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致远混合A (019322): 中信建投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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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2:27: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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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信建投致远混合A :
中信建投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信建投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7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中信建投致远混合 | 基金代码 | 019322 |
基金简称A | 中信建投致远混合A | 基金代码A | 019322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4年01月30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 |
杨志武 | 2024年01月30日 | 2012年03月28日 |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
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
| 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股票投
资策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投资,在考虑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
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业以及个股投资。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
(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申购费(前
收费) | M<100万 | 1.50% | 金额申购,
单位:元 |
| 100万≤M<200万 | 1.20% | 金额申购, |
| | | 单位:元 |
| 200万≤M<500万 | 0.80% | 金额申购,
单位:元 |
| M≥500万 | 1000.00元/笔 | 金额申购,
单位:元 |
赎回费 | N<7天 | 1.50% | |
| 7天≤N<30天 | 0.75% | |
| 30天≤N<180天 | 0.50% | |
| N≥180天 | 0.00% |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0天但少于9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90天但少于18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管理费 | 1.20%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托管费 | 0.10% | 基金托管人 |
审计费用 | 40,000.00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露费 | 110,000.00 | 规定披露报刊 |
其他费用 |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 |
注:1、年费金额单位:元。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股指期货交易风险;
2、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4、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6、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7、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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