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6:31:57 中财网
原标题: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光庭信息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光庭信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4年 7月 11日
培训方式:现场授课、通讯以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地点:光庭信息会议室
培训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国金证券光庭信息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赵简明。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股票减持规范、退市规则、对外担保相关内容。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光庭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光庭信息规范运作水平和内部治理水平,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 赵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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