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7月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 至2024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出(列)席会议人员; (二) 董事会秘书程伟忠宣读会议须知; (三) 通过推举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 与会股东和代表投票表决; (六) 与会股东和代表质询与公司解答; (七) 监票人宣布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大会相关程序性事宜。务请符合本次会议出席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 二、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应遵循本须知共同维护会议秩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于会议签到时向秘书处登记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四、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解释和回答股东质询,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表中对每项议案分别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方《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六、大会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监事或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与参会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议案一: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自 2018年 8月 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后,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任职期间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作平先生、张灏先生、王根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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