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7月 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年7月 15日通过口头、电话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给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人,分别为黄国银、胡博恩、徐勇,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尤利卡签署<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签订商标使用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商标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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