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中信证券关于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3号),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股,并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5,497,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4,502,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8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502,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前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届满,计划于2024年7月24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502,461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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