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30009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7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雪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变化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雪峰、孙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