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300093):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雪峰先生、孙爽女士及关联监事姜云库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23年 12月 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的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雪峰先生、孙爽女士及关联监事姜云库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根据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因素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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