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300530):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情况,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湖南弘湘绿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弘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阳秋林、罗万里、赵航 2024年7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阳秋林) (罗万里) (赵航) 2024年7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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