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688480):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赛恩斯 证券代码:688480 公告编号:2024-03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7月 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7月 11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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