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装备(30155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科力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科力装备 股票代码:301552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ebei Keli Automobile Equipment Co., Ltd.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 1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号 28层 二〇二四年七月 特别提示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4年 7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多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8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3,728,409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19%。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本次发行价格为 30.0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科力装备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 2024年 7月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0.24倍。 截至 2024年 7月 5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2、2023年扣非前/后 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0.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5.0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 5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0.24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5.8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另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30.0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七)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下文所述“报告期内”具体是指 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度): (一)业务成长性及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9,301.17万元、40,565.81万元和 48,775.5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6,501.64万元、10,892.29万元和 13,527.80万元。 报告期内,受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加强以及客户需求规模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营收规模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快速增长。 目前,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汽车玻璃行业呈现出寡头垄断的格局,福耀玻璃、圣戈班、艾杰旭和板硝子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合计超过 75%,福耀玻璃国内市场占有率更是超过 70%。若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呈现出持续下降的态势,市场竞争程度日益趋于激烈并威胁到公司市场竞争地位,或公司产品或技术更新迭代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将有可能面临业务增长停滞和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对福耀玻璃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福耀玻璃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44.41%、52.18%和 56.76%,对福耀玻璃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公司与福耀玻璃合作时间长,已发展成为其汽车玻璃总成组件的第一大供应商,同时为加强双方战略合作、提升供应商竞争力,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因此公司与福耀玻璃的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该客户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未来公司与福耀玻璃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终止,或因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因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等无法满足福耀玻璃需求而导致与其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外部不利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 2020年 1月,外部不利因素的出现致使汽车行业遭受到较大程度的冲击。 自 2022年 3月以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值最大的长三角地区中上海出现不利因素,随之深圳、广州、北京、河北等地区陆续出现不利因素,波及地区范围广,其中上海是公司主要客户福耀玻璃、圣戈班、耀皮玻璃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部分员工因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无法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尽管外部不利因素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未来如果不利因素恶化,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需求下降、停工停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境外出口以美国地区为主,2021年以来受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国内出现集装箱供不应求的局面,导致海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并于 2022年下半年开始有所回落。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继续出现持续上涨或处于高位的情形,公司境外出口承担的海运费成本将持续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6,108.08万元、36,391.87万元和 43,490.4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9.10%、89.71%和 89.16%,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未来,若公司因产品质量、技术创新或生产交货等无法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或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波动且下滑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59%、40.45%和 42.72%,毛利率较高且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主要系受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报告期内,剔除运输费和关税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7.28%、45.19%和 43.79%,整体波动相对较小,运输费和关税系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重要因素。未来若公司未能根据市场需求升级产品、新产品未能如预期实现业务拓展、原材料市场价格不断上升或市场供需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毛利率出现波动且下滑的风险。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胶带、五金件等,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相对较高,原材料供应价格及其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假设除原材料价格变动外的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如原材料价格上涨 5%、10%和 15%,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将相应下降 4.66%、9.32%和 13.99%,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会对公司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未与主要客户签署因原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动情况而做出产品价格调整机制的约定。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原材料价格上涨未能向下游客户有效传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汽车行业市场环境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与汽车的产销量紧密相关。受中美贸易摩擦、经济增速放缓、环保标准切换等因素影响,2018-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下降,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下降至 2,523万辆和 2,531万辆,2021-2023年受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加的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实现正增长。未来如果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环保标准要求提高,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未达预期,使得汽车行业环境发生恶化,汽车产销量大幅度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生产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环境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环境衰退时,汽车消费市场低迷,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减少。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汽车玻璃厂商,但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汽车行业低迷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存货积压等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发行人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339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57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科力装备”,证券代码为“301552”。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13,728,40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4年 7月 22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4年 7月 22日 3、股票简称:科力装备 4、股票代码:301552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8,000,000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00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3,728,409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4,271,591股 9、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长江资管星耀科力汽车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51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4.80%,其中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66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8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获配数量为 85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2、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的股票数量为 754,92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6%,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44%。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人”) 三、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规定的新旧规则适用衔接安排,本次发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发行人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300052号),发行人 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631.06万元和 13,708.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892.29万元和 13,527.8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除此之外,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万武、郭艳芝和张子恒,其中张万武与郭艳芝系夫妻关系,张子恒系张万武、郭艳芝之子。 本次发行前,张万武直接持有公司 39.29%的股份,通过天津科达间接持有公司 0.72%的股份,张子恒直接持有公司 26.44%的股份,郭艳芝直接持有公司24.85%的股份,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91.30%的股份,控制公司 90.58%的股份,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张万武先生:1969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13030219690805****,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 7月至 1993年 11月,任河北燕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年 12月至 1997年 7月,历任秦皇岛三金塑胶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总工程师;1997年 8月至 1998年 5月,任广东茂名三厘塑胶阀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 6月至 2000年 11月,任秦皇岛普利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 12月至 2008年 4月,任秦皇岛燕大科力塑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 4月至 2016年 11月,任秦皇岛科力总经理;2013年 8月至 2019年 6月,历任科力有限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2019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郭艳芝女士:1971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13030219710216****,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1年 7月至 1993年 12月,任秦皇岛市塔峰实业公司财务部出纳;1994年 1月至 1996年 7月,任秦皇岛滨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6年 8月至 1997年 8月待业;1997年 9月至 1999年 7月,任秦皇岛市海洋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1999年 8月至2002年 7月,任秦皇岛乡村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 8月至 2004年 10月,任秦皇岛融通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 11月至 2007年 12月,任秦皇岛市海洋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 1月至 2015年 9月,任秦皇岛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 10月至 2019年 6月,任科力有限财务部会计;2019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子恒先生:1997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13030219970113****,2016年 8月至 2021年 12月,就读于美国托利多大学。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起来,同时也为回报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通过员工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方式邀请其参与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 (一)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7月、2018年 12月和 2020年 12月实施了三次员工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员工通过直接持股或通过天津科达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公司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 7月,第一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科力有限于 2017年 7月 4日召开的董事会和 2017年 7月 20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同意被激励员工于德江、陈勇、王红、张志青、张静通过向公司增资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同意刘丽丽、崔萍、王国兴等 33名被激励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天津科达向公司增资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增资价格为 1.30元/元注册资本。 2017年 7月 24日,经科力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科力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同日,科力有限与被激励员工于德江、陈勇、王红、张志青、张静签署了《增资万元,王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0万元,张志青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9万元,张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5万元,增资价格为 1.30元/元注册资本。 天津科达认缴新增科力有限注册资本 506万元,刘丽丽、崔萍、王国兴等 33名被激励员工持有天津科达 65.42%的出资份额,通过天津科达间接持有科力有限的股权,对应公司出资额的增资价格为 1.30元/元注册资本。 2、2018年 12月,第二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员工于德江、陈勇、王红、张志青、郭艳平通过向公司增资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李海涛、刘彦娟、田少芳等 23名被激励员工通过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持有天津科达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018年 12月 24日,经科力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科力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同日,科力有限与被激励员工于德江、陈勇、王红、张志青、郭艳平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于德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万元、陈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万元,王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万元,张志青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万元,郭艳平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5万元,增资价格为 2.30元/元注册资本。 2018年 12月 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分别与李海涛、刘彦娟、田少芳等 23名被激励员工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天津科达 22.77%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上述 23名被激励员工,对应公司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 2.30元/元注册资本。 3、2020年 12月,第三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欧振权、王国兴、李清涛等 10名被激励员工通过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持有天津科达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020年 12月 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分别与欧振权、王国兴、李清涛等 10名被激励员工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天津科达 10.19%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上述 10名被激励员工,对应公司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 3.90元/元注册资本。 4、被激励员工变动情况 因被激励员工刘秦生、王英、孙雷、毕立新、刘刚、陈勇、马云晴、汤晖离职,根据《增资扩股协议》《合伙协议》的约定,上述离职人员将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或天津科达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 上述股权变化情况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综上,公司已就股权激励员工参与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天津科达持有公司 3,411,236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02%,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该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天津科达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股权激励员工离职后股份处理 根据《增资扩股协议》,被激励员工离职的,需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根据《合伙协议》,被激励员工离职的,需将其持有天津科达的出资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2、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的股份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 60个月,被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或公司股权,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或公司股权设定质押等限制性权利,同时锁定期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要延长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被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股权转让等增加获得的公司股权亦需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被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权,锁定期安排亦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激励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2、股权激励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为公允反映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就上述股权激励事宜确认了股份支付。报告期内,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534.35万元、160.41万元和 58.83万元。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未造成影响。 4、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激励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制度安排,亦不存在本次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员工期权计划。 (五)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天津科达已出具的《自愿锁定承诺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天津科达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共有股东 19,141户,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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