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利机械(30129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6:12:27 中财网
原标题:东利机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4-063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利机械”)于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内保外贷、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主要担保方式包括:不动产抵押、无形资产质押、保单、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其中,东利机械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0.6亿元。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3月 2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质押、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阿诺达”)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宁津支行”)签订了《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37021385240717402075)、《小企业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437021385240716000501),东利机械邮储银行宁津支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537021385240716000501)。山东阿诺达以自有专利为质押、东利机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邮储银行宁津支行申请借款 4,000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37021385240717402075) 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
借款人: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借款额度:4,0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额度存续期为 48个月,自 2024年 7月 4日至 2028年 7月3日。

担保方式:质押人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保证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小企业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1437021385240716000501) 出质人: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
最高债权额:4,000万元
担保债权确定期间:2024年 7月 4日至 2028年 7月 3日
质押物:一项发明专利、四项实用新型专利

序 号质押物名称权利登记号专利申请 日授权公告 日专利权 期限
1一种无阀片活塞配合单 层管小孔阻尼器的变阻 尼装置ZL 2022 1 0387665.72022/4/132023/10/1720年
2汽车轮毂加工用夹持结 构ZL 2023 2 1813546.X2023/7/112024/1/1610年
3一种汽车零件打磨装置ZL 2023 2 1707453.92023/6/302024/3/110年
4汽车零件加工调试用定 位机构ZL 2023 2 1931650.92023/7/212024/3/1910年
5高精度汽车零件加工用 模具固定装置ZL 2023 2 1569753.52023/6/192024/4/1210年
质押人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质押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三)《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537021385240716000501) 保证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
债务人: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4,000万元
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2024年 7月 4日至 2028年 7月 3日。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其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四、累计12个月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 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7%,担保余额为 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0%,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阿诺达与邮储银行宁津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 2、山东阿诺达与邮储银行宁津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质押合同》; 3、东利机械邮储银行宁津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07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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