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恒申新材(000782):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6:12:36 中财网
原标题:恒申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达新材料”)因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美达新材料本次贷款主要用于“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建设。为保障美达新材料资金需求及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美达新材料此次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拟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厂房和设备)作为抵押。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 方持 股比 例被担保方 最近一年 资产负债 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新增担 保额度(万 元)担保额度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比 例(%)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广东恒申美 达新材料股 份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广东美达 新材料有 限责任公 司100%0.10%0200,000.00158.75%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CN64468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成立日期:2023年0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郭敏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东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服饰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美达新材料为恒申新材100%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7,047,127.31195,431,671.55
负债总额190,000.00147,760.17
净资产196,857,127.31195,283,911.38
资产负债率0.10%0.08%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3,142,872.69-1,573,215.93
净利润-3,142,872.69-1,573,215.9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项目建设与资金需求情况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将不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经对美达新材料的资产质量、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美达新材料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事宜有利于保障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美达新材料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美达新材料的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获得批准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9,420万元,占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3.23%。目前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60,66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15%。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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