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6:42:02 中财网
原标题: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7,987,93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12%
累计已回购金额91,953,221.6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51元/股~5.2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6月 12日及2024年 7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 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7.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6月 13日及 2024年 7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2024-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7月 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87,934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股本)的比例为 2.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24元/股,最低价为 4.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953,221.62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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