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68827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百克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对百克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4号)的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84,07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35元,募集资金总额1,500,675,944.5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04,881,5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5,794,418.1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7-00002号《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1,000万人份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项目”。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以上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采购高速预充线用于产品分装,满足产能需求,节省一条预充线及相关公用工程系统、净化工程等支出,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从而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1,000万人份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93.4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其他实施主体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1,000万人份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1,000万人份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1,000万人份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结项,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百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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