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000839):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8:27:53 中财网
原标题:中信国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
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2人
2.01非独立董事王萌
2.02非独立董事杨小航
2.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4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49)等相关公告。

3.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
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议案1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5.议案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
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
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30日、31日(9:3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号国安大厦
五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薇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
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
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
操作内容作为股东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
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
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
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
月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2人   
2.01非独立董事王萌   
2.02非独立董事杨小航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