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000839):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 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4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49)等相关公告。 3.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 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议案1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5.议案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 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 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30日、31日(9:3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号国安大厦 五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薇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 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 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 操作内容作为股东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 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 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 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非独立董事 (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 月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