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83097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58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250,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7号101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刘文路349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250,3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帆影、刘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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