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60085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原标题:航天长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1487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长峰”)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 2024年 03月 29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110A00616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 2024年 05月 31日收到了航天长峰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9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按照该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基于航天长峰对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航天长峰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监管工作函问题 1: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8亿元,同比下滑 23.3%,归母净利润-2.4亿元,同比由盈转亏。业绩下滑主要由于军工电子红外光电业务部分批产军品价格调整导致收入大额冲销、公共安全业务存量项目未达验收结算节点等。报告期内,军工电子业务收入 6.8亿元,同比下降 25.6%,毛利率17.2%,同比大幅下降 19.1个百分点;公共安全业务收入 5.5亿元,同比下降 32.1%;高端医疗装备业务收入 1.4亿元,同比增长 142.9%,毛利率 39.6%,同比增加 14.7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军品价格调整涉及的产品范围、调整幅度、调整时合同执行情况及收入确认情况,结合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政策说明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准确、相关冲销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收入确认方法,说明公共安全业务验收结算的具体时点及依据,并结合项目结算周期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冲销前期已确认收入或延后收入确认的情形;(3)结合高端医疗装备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及售价、成本构成明细,说明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军品价格调整涉及的产品范围、调整幅度、调整时合同执行情况及收入确认情况,结合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政策说明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准确、相关冲销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报告期内军品价格调整涉及的产品范围、调整幅度、调整时合同执行情况及收入确认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军品价格调整涉及到的产品为子公司长峰科威的产品 A01,审减幅度约为 72.5%,审减金额影响利润约 1.28亿元,相关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 4月至 2023年 8月,送货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3年8月,客户验收时间为 2022年 1月至 2023年 8月,公司在该产品审价时已完成合同义务,已于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其中 2022年确认收入 1.56亿元,2023年确认收入 0.07亿元。公司涉及审价的合同信息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合同条款及收入确认政策 1、本年涉及价格调整的军品合同中关于产品价格和验收条款约定如下:合同中产品单价为暂定价格,最终价格以军方审计为准,军方批价下达后按照批复价格多退少补。双方按照签订技术协议等有效文件验收,验收出现问题,应在一周内处理完毕并满足验收所有要求。合同中未对 A01产品的交付时间、交付数量及验收时间进行约定,产品交付数量、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以军方用户的需求为准,产品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暂定价确认当期收入。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中“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的规定制定了军品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其中需要审价的产品:针对军方尚未审价的产品,按暂定价格与客户签订合同,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在收到军方初步审价后,根据已销售产品数量、暂定价与审定价差异情况确定差价总金额,根据差价总金额调减当期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对于尚未完成审价的产品,以与客户协商确定的价格作为暂定价格进行结算,其暂定价系主要参考性能可比产品的审定价格或历史成交价格,发生重大转回的可能性较小,故该暂定价系可变对价最佳估计数。 公司按照暂定价格确认当期收入符合收入准则的规定,前期收入确认准确。 待审价完成收到初步审价批复后,公司按差价冲销当期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涉及军品销售的上市公司如上海瀚讯、新光光电、科思科技等均按照暂定价确认当期收入,并在最终批复后将按照最终批复价将差额冲销当期营业收入,也与行业惯例相符。 二、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收入确认方法,说明公共安全业务验收结算的具体时点及依据,并结合项目结算周期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冲销前期已确认收入或延后收入确认的情形。 (一)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收入确认方法,说明公共安全业务验收结算的具体时点及依据 1、公共安全业务主要以平安城市、大型活动安保、应急维稳、公安警务信息化等建设为主,参与北京冬奥会等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在北京、张家口 项目。公共安全业务项目从编制概算到完成投标、中标开始,签订合同,完成深化设计,采购硬件产品,完成到货验收后开始集成服务,设备全部调试完成后进入初验,试运行合格后完成终验,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满后至项目结束。 2、公司公共安全业务按时段法或时点法确认收入。 公司按时段法确认收入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之一“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如:科技冬奥项目、某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升级工程;公司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按时点法确认收入,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如:某地智能管控设施建设 517项目、北京第一实验中学通州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为资产负债表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项目成本占合同预估总成本的比例同时参考工程进度确认单等外部证据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收入;按时点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为客户的项目验收报告出具日。 (二)结合项目结算周期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比 2022-2023年公共安全业务当年度收入确认中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和实际验收时间、存量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和预计验收时间,项目结算周期一般在 1-3年左右,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共安全业务主要客户为政府客户与军方客户,包括公安、政法、军队等领域。2020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环境影响,各地政府对于公安、政法领域信息化建设的存在延后情形,导致公安、政法相关领域市场需求减少,市场竞争加剧。2023年可结算的在手合同金额12亿元,较上年缩减2.8亿元。另外部分在执行的重大项目合同履行受政府工作计划安排影响导致验收进度不及预期,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验收,如会城某项目、云岭智慧某项目等项目存在验收推迟,累计影响收入确认金额9,402.08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公司公共安全业务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存量和新签合同额减少以及部分在执行的重大项目合同履行进度不及预期共同导致,收 (三)是否存在冲销前期已确认收入或延后收入确认的情形 1、冲销以前收入情况 公司公共安全业务报告期内因获取到客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后冲减以前年度收入 2,323.58万元,占公共安全业务收入的 4.19%,不是公共安全业务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其中冲减2022年收入124.37万元,冲减2021年收入 1215.19万元,冲减2020年收入695.44万元,冲减其他年度收入 288.59万元。冲销收入的主要项目有18182项目冲减收入980.19万元、顺义府前街智能交通平台项目冲减收入 261.84万元、贵阳市1.5环交通监控工程项目冲销收入 207.22万元,占冲减收入的比例为 62.37%。公司完成公共安全业务合同内容后,客户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与合同金额存在差异的,公司根据客户的工程结算审计结果进行收入调整,符合收入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关于可变对价的规定。 2、2024年 1-5月公共安全业务项目收入情况 2024年1-5月公共安全业务营业收入 6,995万元,按照时点法或时段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共安全业务项目结算周期未发生明显变动,不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公共安全业务存在冲销以前年度收入的情况,与行业惯例相符,符合收入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三、结合高端医疗装备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及售价、成本构成明细,说明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原因。 (一)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业务的经营模式 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经销商模式,即通过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的方式实现销售,医疗器械产品通常采用款到发货的收款方式,医疗工程按照工程进度收款,终验后剩余 5%-10%质保金,主要经销商为深圳百瑞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郑州科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都泓然明吉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柏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最终客户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公司的呼吸麻醉类设备、手术室设备(手术灯、床、吊塔等)、工程数字化服务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经销商模式。生产采购模式:1、生产方面,公 司主要采用少量库存、按订单式生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的具体型号、配置要求装配成品交付。2、采购方面,公司根据订单与市场预计情况安排生产经营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物料需求编制主要原材料需求计划,交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中心根据材料需求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市场供需行情,制定具体采购方案,执行采购活动。 (二)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 2023年高端医疗装备业务综合毛利率为 39.56%,较 2022年增加14.69%,主要系医疗器械类占比增加以及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 ACM8500系列呼吸机产品销售规模上升,拉高了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业务整体毛利率。 (三)医疗器械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单位:万元
过不断地工艺技术改进,主控板和显控板等核心部件实现国产化,重症急救类产品单位成本下降,进一步提升呼吸机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四)医疗器械产品的单位成本的料工费变动情况
2022年和 2023年,公司医疗器械产品单位成本的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71.20%和 84.01%,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16.82%和9.96%,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11.98%和 6.03%,存在一定波动,整体变动差异较小。 其成本占比结构变动受到呼吸机类产品销量大幅增加影响,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加,同时因生产量提升分摊了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增加主要系业务结构变化所致。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占比大幅上升,拉高了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业务整体毛利率,综合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五)公司高端医疗业务可比公司同期毛利率为:
(二)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针对问题(1)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审价产品的历史合同及谈判记录,了解公司产品定价过程;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航天长峰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查阅长峰科威审价产品的初步审价文件,检查长峰科威产品成本归集资料,了解差异原因; 4、评估可变对价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结合同行业信息、定价依据、销售合同等判断企业是否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5、对账面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收款的资金流水记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航天长峰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6、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进行函证,核实相应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对涉及审价的客户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确认了审核调整事项发生的具体情况。 针对问题(2)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公共安全业务报告期内销售台账,并与以前年度进行对比,了解新签合同额变化的原因;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项目建设周期,识别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航天长峰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账面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进度确认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检查收款的资金流水记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 4、采用抽样方式,将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重大项目的预估总成本执行以下程序:A.将预估总成本的组成项目核对至采购预算等支撑性文件,以分 析识别预估总成本是否存在重大遗漏;B.通过与经办的项目部讨论及审阅相关支持性文件,评价预估成本的合理性。 5、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进行函证,核实相应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进度确认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确认了客户工程审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 针对问题(3)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获取了公司高端医疗业务的销售明细,了解公司重症急救类设备与手术室设备的销售型号、工程数字化手术室与净化工程销售的项目内容、主要终端销售医院,分析公司高端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 2、对账面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检查收款的资金流水记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航天长峰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3、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进行函证,核实相应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4、对主要产品进行毛利率分析,对生产成本中的料、工、费的比重变化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原材料、半成品成本归集的及时性和合理性,检查制造费用分摊的准确性。 5、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涉及审价产品的前期收入确认是准确的,相关冲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公共安全业务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存在合理性;公司公共安全业务存在冲销以前年度收入的情况,与行业惯例相符,符合收入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3、公司高端医疗装备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存在合理性。公司报告期内高端医疗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小。 监管工作函问题 2: 年报显示,公司 2023年对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柏克)相关商誉计提大额减值准备 4,884.1万元,是报告期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航天柏克主营电源产品,公司于 2018年发行股份收购其 51%股权,形成商誉 8,166.4万元。2017年至 2019年,航天柏克合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1.64%,2020年起业绩即持续下滑,报告期实现净利润-674.6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公司自 2021年起逐年对航天柏克相关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至报告期末已累计计提 7,038.5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收购后公司及航天柏克其他股东对其日常生产经营的参与情况、决策机制,其客户和供应商的选取标准及来源;(2)业绩承诺期内及期后至今,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名称及其所涉关联关系、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收入确认情况,说明业绩承诺期内、期后其采购、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变化;(3)航天柏克业绩承诺期间与期后的应收账款金额及账龄分布、前五名应收对象名称及交易内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当期计提金额,并就其变动说明原因;(4)结合前述问题,以及市场需求、竞争格局、产品结构及产销量、成本售价等变化情况,分析说明航天柏克在承诺期满后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前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是否真实;(5)航天柏克自 2020年起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主要参数及确定依据,说明 2020年其业绩大幅下滑但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计提是否充分和准确。请重组财务顾问就问题(3)发表意见,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收购后公司及航天柏克其他股东对其日常生产经营的参与情况、决策机制,其客户和供应商的选取标准及来源 (一)收购后公司及航天柏克其他股东对其日常生产经营的参与情况、决策机制 航天长峰于2018年5月将航天柏克纳入合并报表,并同步对航天柏克董、监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航天柏克其他股东中有 3名股东出任公司董事,1名出任公司监事,分别承担公司的生产管理,技术研发,供应采购,国际贸 易及营销与售后等职责。其他股东中,有两位股东担任研发部软硬件总工程师,分别负责软硬件研发,部分股东不在公司任管理职务,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航天长峰对航天柏克实施并购后,对原经销商进行了重新评估,根据销售业绩贡献,对于业绩较为稳定的经销商进行了保留,对于业绩不如预期的经销商进行了清理;同时利用各方资源积极拓展直销渠道,与部分最终用户直接建立了供求关系,并向军工客户市场延伸拓展。 航天柏克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对于重大事项由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审议后提级至航天长峰党委会进行前置研究,研究通过后按照航天柏克决策权限提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决策,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决策事项落实执行。 (二)客户和供应商的选取标准及来源 航天柏克综合客户和供应商的资信能力、服务水平、业务能力、以往合作经验及口碑等标准择优选取,其选取标准未发生实质变化,航天柏克主要客户以经销商和基建类央企等直接客户为主,业绩承诺期内及期后经销商和直接客户的选择方式未发生变化,其中基建类央企等直接客户主要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获取,经销商主要是通过签订经销商框架协议的形式获取,直接客户受基建类项目的中标与否而变化,具有离散型特征,与经销商则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稳定性较好。报告期内,经销商收入占比 59%,基建类央企等直接客户收入占比 41%,现有主要经销商为广州市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厦门祥汇元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新疆柏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武汉爱科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州网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航天柏克主要供应商以电池、机箱等材料采购为主,供应商来源渠道较广,主要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取。 二、业绩承诺期内及期后至今,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名称及其所涉关联关系、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收入确认情况,说明业绩承诺期内、期后其采购、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一)业绩承诺期内及期后至今,各年度前五大客户名称及其所涉关联关系、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收入确认情况: 1、业绩承诺期内及期后至今,各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具体如下: (1)业绩承诺期内,航天柏克各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业绩承诺期后经销商营业收入占比高于承诺期内,主要原因是承诺期内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与直接客户中国铁塔签订梯次锂电池利用项目,合同额 2.05亿元,承诺期内直接客户销售收入增幅明显,后续由于锂电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该项目结束,业绩承诺期后无新增大额合同签订,因此经销商收入占比上升。 业绩承诺期后,乌鲁木齐松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退出航天柏克前五大客户,主要是由于新疆地区综合治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业绩承诺期后设备采购减少。 综上,航天柏克业绩承诺期至今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中经销商客户关系稳定,直接客户受随项目招投标而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动,除 2018年与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外,其余年度均不存在关联销售。 2、业绩承诺期内及期后至今,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具体如下: (1)航天柏克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2)航天柏克业绩承诺期后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二)业绩承诺期内、期后其采购、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 1、业绩承诺期内、期后航天柏克采购、销售模式 业绩承诺期内、期后航天柏克采购、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均未发生变化,具体为:1、生产采购模式为:航天柏克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不同客户质量标准要求,按订单要求采取招标比价或询价比较的方式进行采购。销售模式为:航天柏克采用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模式销售产品,公司的储能系统等新能源产品(服务),高速、铁路等大型基建项目电源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即通过参与产品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实现销售;航天柏克的UPS、EPS电源及电源配套产品采用经销商模式销售,经销商根据需求通过订单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 2、收入确认政策 财政部于 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修订)》,本公司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根据原收入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航天柏克业绩承诺期内、期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保持不变,均为取得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后确认收入。 三、航天柏克业绩承诺期间与期后的应收账款金额及账龄分布、前五名应收对象名称及交易内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当期计提金额,并就其变动说明原因; (一)航天柏克业绩承诺期间与期后的应收账款金额与账龄分布及其变动情况 业绩承诺期各期末航天柏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4,967.60万元、 18,895.27万元和 21,841.37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系航天柏克营业收入增长,经营规模扩大带动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长。 业绩承诺期后航天柏克应收账款余额较业绩承诺期间略有增长,2020年至 2023 年各期末,航天柏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2,850.14万元、19,402.40万元、23,834.68万元和23,362.09万元,航天柏克业绩承诺期间与期后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于 2年以内,业绩承诺期后应收账款 1年以上账龄占比较业绩承诺期间略有提升,业绩承诺期后航天柏克应收账款 余额增长及账龄提升主要系受国内公共卫生情况影响,电源产品销售业务市场需求下滑,下游客户资金链紧张,回款周期变长所致。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