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原标题: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代码:603629 股票简称:利通电子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徐丰路 8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1、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2、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审核与注册。 6、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1、2023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2、2024年 1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概要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股的,尾数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77,649,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为准。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仍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5、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最多不超过6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单位:万元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享。 7、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邵树伟先生,实际控制人均为邵树伟先生、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设置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并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同时,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中公司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3、如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最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一)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计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前述可行性研究论证均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及行业趋势,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政策、市场和行业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建设速度、运营成本、市场价格等可能与预测情况存在差异。因此,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铁氧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毛利率约为 52.71%,低于金宁微波 2022年综合毛利率(69.12%);年产 700万件液晶电视金属冲压背板项目预计毛利率约为 16.04%,低于发行人 2022年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综合毛利率(16.16%),同时低于格林精密(300968.SZ)2022年精密结构件综合毛利率(19.23%),也低于春秋电子(603890.SH)2022年 PC及智能终端结构件综合毛利率(18.92%);磁性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计毛利率约为 18.89%,低于发行人 2022年电子元器件综合毛利率(26.09%)。 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均低于发行人上年度相应产品毛利率,一方面考虑未来客户持续降价需求,适当调低了产品预期价格;另一方面考虑综合成本持续上升影响,适当调高了原材料等成本。尽管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及市场预测,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较为谨慎,但仍存在募投项目建成后,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价格下跌、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市场需求减少等不利情况,导致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3、折旧摊销大幅增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厂房、设备、土地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将新增较大金额的折旧和摊销。本次募投项目 100%达产后预计年折旧摊销金额合计为 3,716.35万元,占实现销售后预计年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37%,占实现销售后预计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28.54%至 33.26%,对公司的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达到生产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若募投项目实施后业绩不达预期,折旧摊销大幅增加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募投项目实施后业绩下滑的风险。 4、资金缺口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设备、工艺等可能发生必要的调整,可能导致投资额度相应增加。但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不及预期,或公司从银行等其他渠道融资受限,则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风险。此外,如果公司未来不能保持业绩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催收不力、资金管理效率低下,从而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不足,或者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收益不达预期,或者银行授信额度大幅下降,则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运营也面临一定的资金缺口风险。 5、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任一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均可能产生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提示投资者,公司虽然为此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72.58%、74.10%、79.81%和 55.84%,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下游电视机行业集中度较高,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领先的行业头部企业,如三星、海信、TCL、小米、索尼、夏普、创维、鸿海精密、京东方、兆驰、欧司朗和霍尼韦尔等。未来如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行业出现较大波动,或主要客户因各种原因大幅减少对公司的采购量或者要求大幅下调产品价格,或其他竞争对手出现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出现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面临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金属结构件产品成本构成中,原材料成本比重较高,其中又以电镀锌板、铝型材为主,二者合计占原材料成本的比重 70%左右,原材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电镀锌板、铝型材的基础材料为钢材、铝材等大宗原材料,国内生产厂商众多,产品供应充足,其价格变动受到全球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近年来,受通胀持续、地缘政治、供求关系、心理因素等因素影响,电镀锌板、铝型材价格波动较大。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并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3、境外经营相关风险 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政策号召,围绕主要客户境外生产基地,分别在墨西哥、越南投资建设金属结构件工厂,并计划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越南投资建设金属冲压背板项目,增强公司海外市场覆盖能力。公司境外经营面临战争、内乱、政权更迭等政治风险,经济波动、通货膨胀等经济风险,社会习惯、宗教信仰等文化冲突风险,法律变革、法律不完善、执法不公等法律风险,汇率波动和外汇管制等汇率风险,社会治安、恶性案件、恐怖袭击等安全风险,从而可能对境外子公司的人事、经营、投资、开发、管理等方面带来不确定性。若相关项目所在境外国家出现政治、经济、法律、安全等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风险,也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算力业务相关风险 (1)海外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算力业务均采用搭载先进 GPU的算力服务器。公司作为供应商官方认证的AI算力系统首合作伙伴,能及时获得设备和技术支持,具备开展算力业务必要的资源。2023年 10月,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发布一系列新的管制文件,扩大对华出口先进半导体产品的管制范围。若未来美国进一步扩大对华出口先进半导体产品的管制范围,或者境外算力业务受到当地政策不利影响,将可能导致公司算力业务遭遇瓶颈和制约。 (2)技术迭代风险 算力业务涉及芯片、硬件及基础设施、软件、服务等方面,其中,芯片作为算力的硬件载体,基本上1-2年会更新一代;软件开发通常2-3个月小迭代,1年左右大迭代;硬件及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升级换代,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效;此外,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和创新业态的不断衍生,客户对于算力基础设施运营能力的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方案也需随着客户要求的变化而不断推陈出新。与此同时,华为等国内厂商亦在研发国产算力芯片,可能形成新的技术替代。尽管公司现有算力服务器均搭载较为先进的GPU芯片,但仍存在算力业务技术迭代过快而带来的算力业务经营风险。 (3)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合作,搭建了 IDC基础服务团队和算力服务器团队,具备算力业务所需的基础运维服务能力。公司经过40余年的发展,已由最早的校办企业成长为上市公司,实现了主营业务多元化,经营地域跨国化,并已成为我国行业领先的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但公司进入算力领域时间较短,人员和技术储备相对薄弱,经营和管理经验相对不足,随着算力的不断拓展,仍存在因人才和技术储备薄弱、经营及管理经验不足而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4)财务风险 算力业务是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对资金要求较高,公司算力业务需要较多的资金用于算力设备采购和算力中心搭建。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以通过多种直接和间接融资方式,获得算力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并可通过预收客户资金,要求客户预付租金等方式解决部分资金需求,但仍存在公司算力业务投资较大,导致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风险,若公司财务管理不当,将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5、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80,449.57万元、202,542.52万元、189,311.95万元和 42,785.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269.41万元、3,509.66万元、2,037.81万元和2,953.6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5.93%、16.33%、16.09%和 25.20%,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若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6、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8,300.55万元、38,925.31万元、38,925.00万元和33,038.6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81%、19.57%、19.40%和10.96%,存货余额处在较高水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虽然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订单式采购模式,注重对于存货的管理,但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预测出现重大偏差,将可能导致存货跌价风险提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底座产品毛利率均为负数,若底座相关存货未能及时销售或售价低于可变现净值,则底座相关存货可能面临计提存货减值的风险。 7、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4,477.37万元、55,580.66万元、54,328.67万元和48,034.3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91%、27.94%、27.07%和15.94%,应收账款余额处在较高水平。发行人主要下游客户多数为国内一线电视机品牌生产厂商,资信状况良好,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发行人95%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1年以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均与发行人有长期合作关系,资信实力较强,历史还款记录良好。但如果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发行人面临因应收账款增加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目 录 释 义............................................................................................................................ 12 一、普通词语 ...................................................................................................... 12 二、专业词语 ...................................................................................................... 15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7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1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5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77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79 七、同业竞争情况 .............................................................................................. 84 八、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86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9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0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93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94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 .......................................................................... 9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96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96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97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9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及经营前景 .................................................. 99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 116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117 五、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情况 ........................................................ 119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119 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12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 120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 121 十、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 121 十一、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 123 十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124 十三、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124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3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3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3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3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38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38 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39 一、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的重大风险 ................ 139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重大风险 ............................ 145 三、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的重大风险 ............................ 146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48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4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4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5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53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54 释 义 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词语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概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邵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 36.66%的股份,并通过控制智巧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约 1.43%的表决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约38.09%的表决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树伟先生依据其控制的表决权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施加重大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邵树伟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职于江苏威斯屯电池有限公司;1998年 7月起历任利通有限总经理、董事长;2016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东莞奕铭执行董事兼经理、青岛利通投资执行董事、南京利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邵树伟先生、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48.21%的股份,并通过控制智巧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约1.43%的表决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约 49.64%的表决权。邵树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秋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史旭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邵树伟先生、邵秋萍女士为邵培生先生的子女,史旭平先生为邵秋萍女士的配偶。 邵树伟先生、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依据其控制的表决权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施加重大影响,足以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邵树伟先生:简历参见本章“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概况”部分相关内容。 邵秋萍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上海单证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宜兴支行;2016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其间 2016年 12月至 2022年 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伟丰贸易董事、江苏煜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邵培生先生:194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起在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工作,曾任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兼任无锡特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史旭平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博世汽车柴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起就职于利通有限,历任副总经理;2016年 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部部长,现兼任世纪利通董事长、新加坡利通董事、青岛博赢监事、友通货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利畅贸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宜兴利合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煜弘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邵树伟先生,实际控制人为邵树伟先生、邵秋萍(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邵树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 4,20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4.26%,占公司总股本的16.23%。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 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世纪利通业务发展需要,同意邵树伟先生为世纪利通提供不超过3亿元借款。 邵树伟先生相关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除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外,发行人股权结构分散,其他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仅为0.87%,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制地位较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精密金属结构件(背板、底座、面框等)、模具、磁性元器件、微波铁氧体器件等。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精密金属结构件(背板、底座、面框等)、模具等属于“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C33)下属“金属结构制造”(分类代码:C3311),细分领域为精密金属结构件;公司磁性元器件、微波铁氧体器件等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下属“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分类代码:C3981),细分领域涉及电感器件、电子变压器、磁性材料与器件等。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均是市场化竞争性行业,在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市场化发展的模式。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均为工信部,同时受到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政府部门的监管,政府部门主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安全环保等方面对行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公司所属精密金属结构件行业的主要自律性行业组织为中国锻压协会,电子元器件行业的主要自律性行业组织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自律性行业组织职能主要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划、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提供建议,组织行业调研、培训和技术交流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对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行业进行鼓励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行业的发展。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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