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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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7:45:3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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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尤夫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
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存在冻结变化。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进行了核实,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轮候冻结
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
限 | 轮候机
关 |
湖州尤夫控
股有限公司 | 否 | 121,700,000 | 99.99% | 12.35% | 2024-7-19 | 36个月 | 湖北省
武汉市
中级人
民法院 |
2、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1)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司法冻结日期 | 司法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湖州尤夫 | 2,682 | 2021年1月25日 | 2025年1月04日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 24,493,115 | 2019年1月9日 | 2025年1月04日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控股有限
公司 | 15,840,000 | 2019年1月9日 | 2025年1月04日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 27,189,285 | 2019年1月9日 | 2025年1月04日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 54,192,600 | 2019年1月9日 | 2025年1月04日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湖州尤夫
控股有限
公司 | 121,717,682 | 2018年2月5日 | 36个月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121,717,682 | 2018年2月12日 | 36个月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121,717,682 | 2018年2月12日 | 36个月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121,717,682 | 2018年4月26日 | 36个月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121,717,682 | 2020月11月27日 | 36个月 | 上海金融法院 |
| 121,700,000 | 2020年12月2日 | 36个月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61,198,537 | 2024年4月25日 | 36个月 | 上海金融法院 |
| 121,700,000 | 2024年7月19日 | 36个月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同时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质押 121,7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尤夫控股所持股份轮候冻结事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