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301087):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3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3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8、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540,531股后的203,697,7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1682245元/股(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根据上述调整方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本次调整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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