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300710):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隆光电 股票代码:3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 A1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法院强制执行) 签署日期:2024年 7 月 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隆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立安民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立安民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小喆,徐小喆的基本情况如下:
立安民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立安民投资因质押担保违约,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非立安民投资主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立安民投资因质押担保违约,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还处于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24-02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股份尚未执行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权益变动,在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立安民投资因质押担保违约,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引起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立安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1,065股,占公司总股本 6.96%。本次权益变动后,立安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974,565股,占公司总股本 5%。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立安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974,5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立安民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4,974,56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 %。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立安民投资存在质押担保违约,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所致。立安民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上市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万隆光电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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