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新富混合A (673120): 西部利得新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41:15 中财网
原标题:西部利得新富混合A : 西部利得新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西部利得新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7月17日
送出日期:2024年7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西部利得新富混合基金代码673120
下属基金简称西部利得新富混合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673120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6月16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杜朋哲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7年6月5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
注:①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②根据 2017 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 行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M<1,000,0001.00%
 1,000,000≤M<2,000,0000.60%
 2,000,000≤M<5,000,0000.40%
 M≥5,000,000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M<1,000,0001.20%
 1,000,000≤M<2,000,0000.80%
 2,000,000≤M<5,000,0000.60%
 M≥5,000,0001,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80天0.50%
 180天≤N<1年0.20%
 N≥1年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 用33,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 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审计费用及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西部利得新富混合A

 
持有期间
注:(1)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 (2)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信用风险;(6)购买力风险。2、管理风险。3、技术风险。4、流动性风险。5、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estlead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78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