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56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8月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 2024年 8月 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0无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等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 8月 5日、8月 6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7楼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勇 邮编:430022 联系电话(传真):027-85578818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7楼 5、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4日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6;投票简称:福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8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8月 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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