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30056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1,704,612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参与本次发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3名,分别为北京合易盈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易盈浩景恬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董卫国、华灿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照中益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益仁价值成长 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恒星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前海聚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诺定增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柳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柳帮瑞盈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周海虹。 上述 13名股东承诺,自科信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科信技术股票,也不由科信技术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9,316,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7月 26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东数量为 1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政 贺玉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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