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300539):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原标题:横河精密: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零二四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年 7月 3日出具的审核函〔2024〕020017号《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精密”、“发行人”、“公司”)会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目录 问题 1............................................................................................................................. 3 问题 2........................................................................................................................... 83 问题 3......................................................................................................................... 127 其他............................................................................................................................ 152 问题1 根据申报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87.36万元和811.83万元,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1.30%。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且金额较大。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394.12万元和1,299.72万元,占比分别为3.53%和 7.81%,主要是原材料销售。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9,074.52万元、13,538.61万元、16,419.95万元和5,454.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41%、20.27%、24.23%和32.78%。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811.15万元、1,116.73万元、1,345.55万元和1,904.25万元,主要为购买原材料及设备的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195.28万元、636.36万元、1,039.13万元和1,549.06万元,为预付设备款项;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864.24万元、21,452.58万元、19,644.02万元和20,385.18万元。 2021年末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5,535.64万元、28,842.85万元和26,947.2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69%、43.18%和39.77%,2022年和2023年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12.95%和-6.57%,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幅度或方向不一致。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2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3处房屋为临时建筑。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4项行政处罚,其中,2021年9月和2023年7月,因环保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环保主管部门分别处以10万元和21.14万元罚款。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配件的销售,宁波市大贝电器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发行人产品销售结构和单价、成本变动情况、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等,说明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并进一步说明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缓解或消除,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2)与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及判断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发行人开展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原材料销售的具体内容,采购原材料的同时销售原材料的背景,是否涉及贸易业务,相关业务的背景,具体合作对象,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最近一期外销收入占比增长的原因,外销收入的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境外客户相关协议或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外销收入与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外销产品运输费用等是否匹配,外销收入是否真实、准确;(5)预付款项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相关款项的支付对手方情况,相关交易的合同内容及签署和履行情况,预付款项进度及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6)结合业务模式、存货结构、库龄、采购、生产和销售周期、订单覆盖、期后结转情况、跌价准备计提、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水平及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7)应收账款变动营业收入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8)相关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临时建筑的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房产、临时建筑的建设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涉及本次募投项目所用厂房,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9)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10)结合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宁波市大贝电器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说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违反相关主体所作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6-1条相关规定。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6)(7)(8)相关的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4)(6)(7)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8)(9)(10)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人、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外销收入真实性、准确性采取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函证、走访、细节测试、截止测试、穿行测试等,涉及函证的,说明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或回函不符的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或回函不符的原因及合理性(如适用)、执行的替代测试程序及有效性,主要采用走访方式核查外销收入真实性的原因及合理性。不同核查程序或核查资料中,关于产品类别、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付方式、信用政策、交易对手方及回款方等信息是否勾稽一致,相关核查程序是否充分完备,是否足以支持核查结论。 【回复说明】 一、发行人补充说明及披露 (一)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发行人产品销售结构和单价、成本变动情况、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等,说明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并进一步说明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缓解或消除,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公司 2024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与 2023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640.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1.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1.3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5.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28%。 2024年一季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是原因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9.21%,从而使得 2024年一季度的净利润有所减少。 1、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是精密模具和精密注塑零组件,其中注塑零组件产品贡献主要 营业收入。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为 C29),细分行业为塑料零件及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代码为 C2929)。公司主要产品细分为智能家电精密结 构件及模组、汽车智能座舱零部件及模组和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零部件等, 上述产品的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公司盈利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 此外,公司注塑产品的创新生产依托于公司对精密模具强大的设计与开发能 力,因此模具行业发展对公司经营也具有较大影响。 (1)模具行业 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22年我国模具产量为 2,631.17万套,同比增长 7.4%; 行业市场规模为 3,467.73亿元,同比增长 12.6%。受下游汽车轻量化进程的稳步 推进和工程塑料等现代新型材料工业的不断发展,模具行业市场有望进一步扩 张。 数据来源: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智研咨询数据整理 (2)注塑制品行业 由于外形复杂、尺寸精密的塑料零部件通常一次成型仅需几秒至几分钟,适合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因此,在消费电子、汽车、物流、包装、通信、航天、军工、机械和医疗设备等领域因替代部分高精度的金属零部件而得到广泛的应用,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同时,随着高分子材料技术的发展及高强度新材料的开发,注塑制品应用领域也不断拓展,进一步带动了我国注塑制品行业的发展。根据迪 索共研研究所、智研咨询数据整理统计,2017年我国注塑制品行业市场规模为 5,191亿元,到 2022年市场规模已达到 6,144亿元,2017-2022年复合增长率约 为 3.43%。 数据来源:根据迪索共研研究所、智研咨询数据整理 (3)下游应用领域 ①智能家电市场 A.全球市场 2020年以来,受居家潮、“宅经济”盛行影响,全球市场对智能家电的需求出现快速增长,自动炒菜机、扫地机器人、智能咖啡机、布艺清洗机等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充分带动了智能家电市场快速发展。根据 Statista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家电市场销售规模达到 6,401亿美元,相较 2020年增长 8.07%。尽管 2022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治事件以及居家潮红利减退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需求量有所下滑至 5,632亿美元,但在 2023年,绿色、节能和创新取代传统红利成为推动家电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智能家电成为未来全球家电市场的重要增长点。Statista预计到 2027年,全球家电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 7,847亿美元,2022-2027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6.86%。 数据来源:Statista 在国际分工体系的推动下,我国家电产业逐渐从简单装配发展为精益制造,将人工和成本红利转化为制造和研发优势,向“国际化”、“智能化”和“高端化”转型,从世界家电产业的竞争者向引领者转变。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家电产品出口额约 1,184.1亿美元,同比增长 26.6%,尽管 2022年受国际局势动荡影响出口额同比下滑 5%,但仍保持在千亿美元规模之上。出口规模增长的背后是我国家电产业加大自主研发,推动智能化发展的有效成果。发达国家零售企业“去库存”周期临近尾声,海外家电需求回落趋势有所缓解,为产业出口回暖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 1-12月我国出口家用电器 37.2亿台,同比增长 11.2%,好转趋势逐渐明朗,我国家电出口增速持续加快,外销表现整体优于市场。 B.国内市场 伴随国内移动终端逐步普及以及物联网加速推广,智能家电得到加速发展,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6-2022年,我国智能家电行业市场规模由 2,240亿元增长至 6,552亿元,复合增长率约 19.59%;预计 2023年我国智能家电市场规模将达到 7,304亿元。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华经产业研究院,浙商证券研究所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参与开发并量产多种零部件及组件,如注塑结构件、齿轮箱传动组件、散热系统集成等,主要应用于扫地机器人、智能洗碗机、高速吸尘器、智能咖啡机、智能冰箱以及智能坐便器等产品,并具备部分智能家电产品OEM/ODM整机装配能力。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家电下乡等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家电产业面临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发展机遇,智能家电市场持续扩容,公司业务有望进一步发展。 ②汽车零部件市场 随着汽车市场规模扩大和全球化采购迅速增长,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并持续开展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品类齐全、配套完整的产业体系。目前,我国已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成为重要的生产和供应基地。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营业收入为 40,668亿元,占汽车制造业比重为 46.9%,同比增长 12%,2022年约为 41,953亿元,预计 2024年将进一步增长至 46,200亿元。目前汽车产业电动化与智能化变革正在加速推进,汽车产业的核心技术演进、供应商体系以及全球汽车供应链有望重构,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在国产替代需求驱动下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浙商证券研究所 汽车的内外饰是汽车零部件领域中规模最大的细分市场,涉及的产品众多。 根据《汽车与配件》期刊发表的文章统计,近年来全球汽车内外饰市场维持约7%的增速,到 2019年全球汽车内外饰件市场规模约为 6,500亿元,其中内饰市场约 4,200亿元,外饰市场约 2,300亿元。相比之下,我国内外饰部件行业增长高于全球整体水平,行业产值年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在 15%~20%,目前占全球市场比例超过 30%。公司业务主要涉及智能座舱和汽车轻量化,具体市场分析如下: A.智能座舱 智能座舱是智能汽车的产物,指的是配备电动化、网联化和智能化的车载产品,可使人与车智能交互的座舱。智能座舱包括汽车内饰和电子系统,其整合了液晶仪表、信息娱乐系统、HUD、流媒体后视镜等多种功能模块。目前,汽车座舱已进入智能化时代,市场追求更具科技感与豪华感的内饰体验,座舱多为大尺寸屏或多联屏显示,信息娱乐系统功能丰富,交互方式多样。因此,汽车内饰产品面临着兼顾舒适性、美观度、智能化和安全环保的市场新需求,推动汽车内饰件细分市场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作为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潜力最大的市场,根据毕马威《2023年智能座舱白皮书》预计,到 2026年,我国智能座舱市场规模将达到 2,127亿元,2022-2026年复合增长率约 17%,渗透率有望从 59%提升至 82%。截至 2022年,智能座舱域控制器、抬头显示(HUD)的渗透率仅分别约 4%和 10%,也将成为智能座舱市场规模增长的主要部件。 资料来源:毕马威《2023年智能座舱白皮书》,浙商证券研究所 B.汽车轻量化 随着近年来全球各国汽车节能减排的标准逐渐趋严,加上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和轻量化工艺持续发展,“环保化和轻量化”是未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的主旋律。从减排来看,根据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对于燃油车,汽车每减重 100公斤,百公里油耗可降低 0.3-0.6升、二氧化碳排放可减少 1公斤;从提效来看,根据美铝协会,乘用车每减重 10%,对燃油车动力系统效果提 3.3%-3.9%,对新能源车动能效果提升 6.3%。新能源汽车电池重量约为 500kg,约占整车重量的 1/4,整车重量若降低 10kg,续驶里程则可增加 2.5km。 目前,以改性塑料为代表的轻量化零部件具有密度低、性能优和成本低的显著优势,是汽车用材料中用量仅次于金属的材料,正逐步取代传统金属零部件。 “以塑代钢”成为汽车零部件行业迎合技术发展趋势、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汽车使用改性塑料已从内饰件逐步拓展至外饰件、发动机周边部件等,应用范围逐步扩大,用量逐步提升。以汽车尾门为例,其材料经历传统钢制尾门、复合材料尾门到全塑尾门的转变发展。全塑尾门作为汽车轻量化领域材料升级与工艺创新的重要应用,与传统的钢制后尾门相比,平均减重高达 20%-30%,并具有集成化程度更高、工艺更简单、生产加工周期更短等优势。根据 TMR预计,全球汽车尾门市场将以每年 4%的速度复合增长,到 2027年底,市场整体规模有望达到 150亿美元。在汽车轻量化的大背景下,全塑尾门市场的未来可期。 汽车通过装配上轻量化的塑料结构件,不仅能够降低车身重量,缩短由惯性带来的制动距离,改善车辆行驶安全性,提升车辆的操作性能和加速性能,还能够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提供更好的环保驾驶体验,正在成为越来越多造车企业的选择。公司凭借在模具开发和注塑成型工艺上的优势,产品涵盖精密结构件、全塑外饰部件、驾驶台内饰部件、大扭矩车载执行器等,现已成为国内多家知名车企的稳定供应商。 综上,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下游客户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3、发行人产品销售结构和单价、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4、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 公司汽车智能座舱零部件及模组和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零部件类产品开拓新客户或新项目一般会经过“前期洽谈—送样—样品测试—商务谈判—项目启动—供货”的验证流程,送样到供货一般需要 3到 6个月左右;智能家电精密结构件及模组产品开拓新客户或新项目一般会经过“前期洽谈—商务谈判—项目启动—送样—样品测试—量产开发—供货”不同客户验证流程所需时间有所差异,从送样到供货一般需要 3到 4个月左右。 目前,公司已完成部分客户的验证流程,客户根据产品需求情况向公司下达订单。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主要产品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主要客户虽因其自身需求变化导致其对公司的采购金额有所波动,但和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总体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新客户角度而言,公司正在逐步推进飞利浦、德国 WMF、小米汽车、滴滴、北京现代等新客户的验厂、认证、送样、量产等关键节点。新客户新订单导入工综上,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新客户新订单导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因此收入端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说明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并进一步说明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缓解或消除 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主要是智能家电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类业务原有项目到期新项目逐步量产影响,业务爬坡缓慢,收入下降;同时金属零部件业务及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零部件业务受项目开发周期影响,收入也有所下降。以上综合导致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但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在手订单充足,且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此,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不属于持续、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相关影响因素已缓解或正在逐步消除。 6、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综上,公司一季度业绩下滑主要系金属零部件产品、智能家电精密结构件及模组产品和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零部件产品部分项目开发周期变长,尚未产生收入,因此导致收入下降,业绩下滑。为应对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加快开发新项目、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的措施,同时公司也在控制期间费用、回款催收等方面采取了相应措施公司,具体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如下: (1)加快开发新项目 2024年 4月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新项目的开发工作,截至 2024年 6月,公司已获取 17,293.74万元的在手订单,在手订单数量充足,能够支撑公司未来业绩,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不具有持续性。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积极推进新客户的开发工作,截至 2024年 6月,公司正在逐步推进飞利浦、德国 WMF、小米汽车、滴滴、北京现代等新客户的验厂、认证、送样、量产等,且取得了初步成果。 (3)控制期间费用规模 2024年 4月份以来,公司逐步制定并实施了削减不必要开支的相关措施,具体包括精简总部职能部门的数量,加大期间费用的管控力度。 随着公司上述措施的落地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期间费用规模有望在 2024年得到有效控制。 (4)加大客户回款催收力度,降低客户回款风险 为保障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及时有效回款,一方面,针对历史的应收款项,公司成立了应收款项管理小组,组织各部门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管理,并将管理情况纳入考核;另一方面,针对新承接的业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资信、回款能力、项目情况等多维度的评估,在项目承接阶段尽可能降低回款风险。 (5)加快推进各项研发项目,加速研发成果转化,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行业竞争力,以获得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为应对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在大力进行新项目开发、大力进行市场开拓,同时公司也在控制期间费用、回款催收等方面采取了相应措施,实施效果良好。 7、补充披露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披露”之“二、财务风险”披露以下风险: “(三)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21年至2024年一季度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9,601.71万元、66,803.86万元、67,760.79万元、16,640.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205.50万元、2,795.30万元、3,387.36万元、811.83万元,发行人整体经营状况良好。2024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1.30%,造成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系智能家电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类业务和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零部件业务原有项目到期新项目逐步量产影响,业务爬坡缓慢,收入下降;同时金属零部件业务及汽车工程塑料轻量化应用零部件业务受项目开发周期影响,收入也有所下降。 若未来该等不利因素持续存在或出现其他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与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及判断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与松下电器、西禄各期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松下、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交易主体主要系母公司横河精密,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注 2:西禄包括: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日本シール株式会社(日本西禄)、日本西禄香港有限公司、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松下电器、西禄同购同销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 (1)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向松下电器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占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成本比例约为 0.51%,公司向西禄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毛条和轮套,占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成本比例约为 3.32%,公司向上述两家客户采购的原因主要系客户生产的上述原料质量及性能较好,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性能的稳定因此使用其原材料进行生产,上述采购价格均单独进行协商确定与产品销售价格不挂钩,采购的原材料除用于其产品生产外,也可以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且由于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销售对应产品的成本比例较低,因此公司采用总额法分别核算采购与销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松下电器、西禄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 松下电器及西禄的业务模式均和其他客商保持一致的模式,“以产定购,以销定产”。公司与松下电器、西禄相关业务的发生系公司业务的实际开展需求,具有商业实质。 通过检查松下电器、西禄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以及对应的签收单、入库单、出库单和银行回单,可以证实其采购、销售的真实性。 公司向松下电器及西禄的采购价格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结合市场行情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和行情波动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向松下电器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塑料粒子,2021年度向松下电器的采购单价对比 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的 采购单价偏高,一方面系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原材料供给减少导致价格变高;同时 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向松下电器采购的原材料中还包含部分配件,而配件的平均价格较低;公司向西禄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毛条、轮套,其市场价格无法获取公开数据,综合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均价判断,其单价波动较小。 公司向松下电器及西禄的销售价格由销售部根据产品的成本及产品毛利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因对松下电器及西禄销售产品的定制化原因,无法获取相应产品的市场价格,但通过公司对销售定价的依据判断,对松下电器及西禄销售产品的定价判断其产品价格较为公允。 3、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除松下电器和西禄外,销售和采购金额合计均大于 100万元的客户供应商重叠主体具体情况如下所示(2024年一季度数据按年化金额大于 100万元统计): 单位:万元
4、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及判断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移交至客户之时,从公司转移至客户,标的物移交至客户之前,由于非客户责任原因而造成标的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损毁或变质等情况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公司承担。标的物移交至客户之后,风险也随之转移。企业与客户的采购订单中无任何条款约定采购商品必须用于生产对应的销售商品,通过采购订单的产品类型与销售产品类型判断其产品并非一对一形式,故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都是独立的。通过上述合同中的内容描述,可以通过客户签收单以及公司内部签收单来判断相关商品控制权的归属。 因此,发行人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参见本问题之“(三)2(3)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回复。 综上所述,企业与松下电器、西禄等客户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情况具备商业实质,采购、销售价格公允、业务真实,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该商品的控制权,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开展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原材料销售的具体内容,采购原材料的同时销售原材料的背景,是否涉及贸易业务,相关业务的背景,具体合作对象,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开展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394.12万元和1,299.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金额仅包含其他业务收入—原材料销售,不包括其他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 注 3:发行人向松下电器销售原材料及配件主要原因系松下电器基于自身采购需求,零星采购原材料及配件,因松下电器与发行人长期合作,松下电器出于内部管理等因素通过发行人采购相应原材料及配件。 (3)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在会计处理上,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作为独立的采购业务,原材料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与外协加工相关交易价格独立,后续发行人因外协加工而将原材料销售给加工商和向加工商采购加工后产品的过程作为相对独立的销售和购买业务,采用总额法对销售和采购分别进行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外协加工厂商销售原材料满足以下特征: (1)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公司销售原材料时,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外协加工商,且对销售的材料不能够实施有效控制、无继续管理权。公司对交付的原材料的质量、退换货等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风险。 (2)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公司在转让原材料之前承担了该原材料质量、保管、灭失及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的特征。 (3)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公司综合考虑原材料购买价格、市场行情价等因素后向客户提出报价,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原材料价格,公司拥有对产品完整、自主的销售定价权,可以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的价格,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公司向加工商采购加工后的产品,产品定价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协商,与公司向加工商出售原材料的价格非一一对应关系,公司转让原材料之后不承担相应的存货价格波动风险。 (4)外协加工厂商对原材料进行生产后,物理形态已从单一原材料、配件等转变为一定功能的产品。 综上所述,公司外协加工按照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最近一期外销收入占比增长的原因,外销收入的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境外客户相关协议或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外销收入与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外销产品运输费用等是否匹配,外销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1、公司最近一期外销收入与整体收入占比情况(单位:万元)
2、外销收入的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 (1)收入确认政策 ①注塑产品 A.离岸出口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收入。 B.出口到国内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或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②精密模具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模具完工并进行试样生产合格,并经客户验收,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依据 ①注塑产品 A.离岸出口业务: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时间。 B.出口到国内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根据签收单上的签收日期,确认收入时间。 ②精密模具 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上的时间确认收入时间。 3、外销主要产品相关情况 ②精密模具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模具完工并进行试样生产合格,并经客户验收,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依据 ①注塑产品 A.离岸出口业务: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时间。 B.出口到国内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根据签收单上的签收日期,确认收入时间。 ②精密模具 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上的时间确认收入时间。 3、外销主要产品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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