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300539):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原标题:横河精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申报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87.36万元和811.83万元,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1.30%。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且金额较大。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394.12万元和1,299.72万元,占比分别为3.53%和 7.81%,主要是原材料销售。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9,074.52万元、13,538.61万元、16,419.95万元和5,454.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41%、20.27%、24.23%和32.78%。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811.15万元、1,116.73万元、1,345.55万元和1,904.25万元,主要为购买原材料及设备的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195.28万元、636.36万元、1,039.13万元和1,549.06万元,为预付设备款项;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864.24万元、21,452.58万元、19,644.02万元和20,385.18万元。 2021年末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5,535.64万元、28,842.85万元和26,947.2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69%、43.18%和39.77%,2022年和2023年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12.95%和-6.57%,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幅度或方向不一致。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2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3处房屋为临时建筑。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4项行政处罚,其中,2021年9月和2023年7月,因环保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环保主管部门分别处以10万元和21.14万元罚款。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配件的销售,宁波市大贝电器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发行人产品销售结构和单价、成本变动情况、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等,说明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并进一步说明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缓解或消除,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2)与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及判断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发行人开展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原材料销售的具体内容,采购原材料的同时销售原材料的背景,是否涉及贸易业务,相关业务的背景,具体合作对象,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最近一期外销收入占比增长的原因,外销收入的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境外客户相关协议或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外销收入与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外销产品运输费用等是否匹配,外销收入是否真实、准确;(5)预付款项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相关款项的支付对手方情况,相关交易的合同内容及签署和履行情况,预付款项进度及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6)结合业务模式、存货结构、库龄、采购、生产和销售周期、订单覆盖、期后结转情况、跌价准备计提、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水平及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7)应收账款变动营业收入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8)相关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临时建筑的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房产、临时建筑的建设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涉及本次募投项目所用厂房,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9)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10)结合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宁波市大贝电器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说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违反相关主体所作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6-1条相关规定。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6)(7)(8)相关的风险。 请会计师核查(2)(4)(6)(7)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外销收入真实性、准确性采取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函证、走访、细节测试、截止测试、穿行测试等,涉及函证的,说明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或回函不符的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或回函不符的原因及合理性(如适用)、执行的替代测试程序及有效性,主要采用走访方式核查外销收入真实性的原因及合理性。不同核查程序或核查资料中,关于产品类别、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付方式、信用政策、交易对手方及回款方等信息是否勾稽一致,相关核查程序是否充分完备,是否足以支持核查结论。 【回复说明】 一、发行人补充说明及披露 (二)与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及判断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与松下电器、西禄各期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松下、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交易主体主要系母公司横河精密,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注 2:西禄包括: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日本シール株式会社(日本西禄)、日本西禄香港有限公司、西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 (1)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向松下电器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占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成本比例约为 0.51%,公司向西禄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毛条和轮套,占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成本比例约为 3.32%,公司向上述两家客户采购的原因主要系客户生产的上述原料质量及性能较好,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及性能的稳定因此使用其原材料进行生产,上述采购价格均单独进行协商确定与产品销售价格不挂钩,采购的原材料除用于其产品生产外,也可以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且由于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销售对应产品的成本比例较低,因此公司采用总额法分别核算采购与销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松下电器、西禄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 松下电器及西禄的业务模式均和其他客商供应商保持一致的模式,“以产定购,以销定产”。公司与松下电器、西禄相关业务的发生系公司业务的实际开展需求,具有商业实质。 通过检查松下电器、西禄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以及对应的签收单、入库单、出库单和银行回单,可以证实其采购、销售的真实性。 公司向松下电器及西禄的采购价格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结合市场行情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和行情波动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向松下电器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塑料粒子, 2021年度向松下电器采购单价对比 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的采购单价偏高,一方面系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原材料供给减少导致价格变高;同时 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向松下电器采购的原材料中还包含部分配件,而配件的平均价格较低;公司向西禄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毛条、轮套,其市场价格无法获取公开数据,综合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均价判断,其单价波动较小。 公司向松下电器及西禄的销售价格由销售部根据产品的成本及产品毛利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因对松下电器及西禄销售产品的定制化原因,无法获取相应产品的市场价格,但通过公司对销售定价的依据判断,对松下电器及西禄销售产品的定价判断其产品价格较为公允。 3、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除松下电器和西禄外,销售和采购金额合计均大于 100万元的客户供应商重叠主体具体情况如下所示(2024年一季度数据按年化金额大于 100万元统计):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企业存在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该部分业务说明详见本问题之“(三)发行人开展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原材料销售的具体内容,采购原材料的同时销售原材料的背景,是否涉及贸易业务,相关业务的背景,具体合作对象,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回复。 4、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及判断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移交至客户之时,从公司转移至客户,标的物移交至客户之前,由于非客户责任原因而造成标的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损毁或变质等情况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公司承担。标的物移交至客户之后,风险也随之转移。企业与客户的采购订单中无任何条款约定采购商品必须用于生产对应的销售商品,通过采购订单的产品类型与销售产品类型判断其产品并非一对一形式,故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都是独立的。通过上述合同中的内容描述,可以通过客户签收单以及公司内部签收单来判断相关商品控制权的归属。 因此,发行人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参见本问题之“(三)2(3)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回复。 综上所述,企业与松下电器、西禄等客户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情况具备商业实质,采购、销售价格公允、业务真实,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该商品的控制权,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最近一期外销收入占比增长的原因,外销收入的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境外客户相关协议或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外销收入与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外销产品运输费用等是否匹配,外销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1、公司最近一期外销收入与整体收入占比情况(单位:万元)
2、外销收入的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 (1)收入确认政策 ①注塑产品 A.离岸出口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收入。 B.出口到国内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或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②精密模具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模具完工并进行试样生产合格,并经客户验收,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依据 ①注塑产品 A.离岸出口业务: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时间。 B.出口到国内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根据签收单上的签收日期,确认收入时间。 ②精密模具 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上的时间确认收入时间。 3、外销主要产品相关情况 经客户验收,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依据 ①注塑产品 A.离岸出口业务: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时间。 B.出口到国内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根据签收单上的签收日期,确认收入时间。 ②精密模具 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上的时间确认收入时间。 3、外销主要产品相关情况
4、外销主要客户相关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客商收入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报告期内,外销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的主要客户为松下电器、法国赛博集团以及西禄,主要外销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公开信息等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形。 5、外销收入与各因素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主体合并抵消前的外销收入和相关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上述数据列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呈现波动趋势,其相应的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外销产品运输费用波动趋势均与外销收入的波动趋势一致,2024年一季度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部分外销客户尚在信用期内,未回款所致;2024年一季度运费占比较低主要系2024年一季度外销收入客户较为集中,运费成本有所降低。综上,公司外销收入金额与其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客户回款金额、外销产品运输费用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主体合并抵消前的外销收入和海关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公司出口数据中有部分收入不以美元进行结算,上表统一按照各年度的平均汇率进行换算,其中2024年1-3月采用2024年1-3月的月平均汇率进行换算。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主体的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存在差异,主要系时间差异和汇率差异所致,具体为海关数据的结关日期和公司外销收入确认的报关日期存在一些差异,且因为公司出口数据中有部分收入不以美元进行结算,或海关提供的数据为折算后的人民币,因公司统一折算成人民币进行对比,而公司折算成人民币采用的汇率与海关的存在差异,综合导致了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率分别为-0.45%、0.53%、0.73%、-0.12%,各年度之间的差异较小,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外销收入真实、准确 (六)结合业务模式、存货结构、库龄、采购、生产和销售周期、订单覆盖、期后结转情况、跌价准备计提、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水平及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物资采购活动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结合市场行情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和行情波动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以保障合理的安全库存水平。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量备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和销售预测情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和控制。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产品销售具有“多批次、小批量、定制化”的特点。 公司与客户直接开展销售业务,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控制销售渠道风险,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及时向公司研发生产部门反馈,推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推陈出新。 2、存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 7,986.90万元、8,111.22万元、6,009.78万元和 6,228.18万元,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其中,原材料 2023年末金额较 2022年末金额下降了 25.91%,主要系公司为了增加存货周转效率,减少原材料的备货。 (2)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12,433.90万元、12,976.78万元、12,998.32万元和 13,547.94万元,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在 2022年末的结构波动主要系因为期末时点的在手订单构成不同,造成订单的交付期和对应产品的生产周期不同导致。 3、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库龄主要在 1年以内,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及库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1)各类存货采购、生产和销售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各项目余额及周转情况如下: 2024.3.31/2024年 1季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和周转材料(以下简称“主要采购材料”)余额与采购周期相关,公司不同原材料采购周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而言,注塑件的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的采购周期 2-4周,配件电机马达 5-9周;模具模架的采购周期2-9周,钢材采购周期1周,但模具的收入占比在报告期内分别为8.05%、7.70%、6.59%和 3.24%,占比较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材料周转天数分别为 24.92天、21.94天、19.08天和 21.21天,与注塑件的采购周期基本匹配。 ②生产周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委托加工物资和在产品规模与生产周期相关。公的时间。一般而言,注塑件产品生产周期为 1-4周,特殊工艺约 4-7周;模具的生产周期约 5-10周,平均 50天左右。报告期内,公司的在产品一方面余额增加从 2021年的 2,804.38万元增加到 6,235.98万元,主要系汽车注塑件和模具的占比增加,从 68%增加到 85%,而汽车注塑件和模具的生产周期长于一般的家电注塑件,导致整体的周转天数增加;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和在产品平均周转天数分别为 8.16天、12.43天、16.34天和 21.96天,与生产周期基本匹配。 ③销售周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与供货和验收周期相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已完工尚未交付的专用部件。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向客户销售定制化产品,因此生产的产品基本均有订单覆盖。 公司完成产品生产工序后及时进行发货交付,因此库存商品在公司留存的时间较短。公司内销主要根据客户系统签收记录、到货签收单据、双方对账单等确认收入,家电类产品一般完工入库后在公司 2-3天,在途 1-2天,客户验收 2-3天,共 8天;汽车类注塑件完工入库后在公司 3-5天,在途 1-2天,第三方仓库存放2-3天,客户验收 1-2天,共 10天左右,因此内销整体供货和验收周期较短;外销贸易模式以 FOB为主,一般在公司存放 1-3周(包括验货、订舱、拖柜),拖柜到报关单指定点 1-2周,合计 2-5周。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周转天数分别为 29.25天、22.64天、19.17天和 24.70天,与供货和验收周期基本匹配。 (2)存货订单覆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各类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2021-2023年度,公司各类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原材料期后结转或销售情况 2021-2023年度各期末原材料的期后结转或转销的比例分别为 70.66%、73.64%和 71.04%,比例较低,主要系: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基本为通用材料或可循环使用材料,定制型产品对这些通用型物料存在固定需求。公司为保障生产的连续性,及时响应生产、销售和维修备件的需求,同时为凸显集中采购成本效益,会根据订单对原材料进行合理集中备货。因此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备货量存在一定的消化周期。 (2)库存商品期后结转或销售情况 2021-2023年度各期末库存商品的期后结转或转销的比例分别为 86.96%、96.61%和 93.20%。期后结转情况良好,未结转部分与库存商品计提跌价比例适配。 (3)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或销售情况 2021-2023年度各期末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或转销的比例分别为 97.16%、98.16%和 100.00%,期后结转情况良好。 (4)在产品期后结转或销售情况 2021-2023年度各期末在产品的期后结转或转销的比例分别为 68.23%、70.37%和 67.17%。主要系:一方面,公司部分模具尚未满足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模具控制权未转移给客户;另一方面,模具具备一定的定制化属性,生产周期较长,导致期后结转比例降低。 综上所述,公司 2021-2023年度期末各类存货期后结转或销售情况良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7、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存货分类别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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