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怡达股份(300721):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怡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40 2024年 7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银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洁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有: 1、醇醚及醇醚酯类有机化工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醇醚及相应的醇醚酯系列产品,及向下游 延伸形成的汽车制动液、高端湿电子化学品; 2、公司拥有直接氧化法(HPPO)环氧丙烷技术及其产业链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 双氧水及其产业链相关的钛硅分子筛(TS-1)催化剂、2-乙基蒽醌、四丁基脲产品。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丙二醇醚及其酯类系列产品 丙二醇醚及其酯类产品是环氧丙烷的重要衍生物,由于其化学结构的独特性,具有亲油和亲水的双重功能,且挥发 速率适中,相比于部分乙二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更容易降解、更加环保,因此被作为工业溶剂或特种化学品广泛应用 于涂料、电子、油墨和清洗剂等高端下游行业。除用作溶剂外,近年来,丙二醇甲醚及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在电子化学方 面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电子级丙二醇甲醚及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可以作为稀释剂、清洗剂或剥离液用于包括半导体、光 刻胶基材、覆铜板、液晶显示等电子元器件生产领域。 2、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系列产品 乙二醇醚及其酯类产品是环氧乙烷的重要衍生物,其分子中有醚键、羟基、羰基和烷基,可以与水或水溶性化合物、 有机物以及合成的或天然的高分子物互溶,具有一般有机溶剂所不具备的性能,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工业溶剂、电子行业、 医药工业基础原料、汽车制动液原料、喷气式飞机燃料抗冻添加剂、香料工业、医药工业、油田化学品等诸多领域。 3、制动液 制动液是液压制动系统中传递制动压力的液态介质,使用在采用液压制动系统的车辆中。制动液又称刹车油或迫力 油,是制动系统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优劣直接关系制动的可靠程度,继而关系到驾驶员的行车及生命安全。市场中制动 液主要为合成型制动液,其主要是用醚、醇、酯等掺入润滑、抗氧化、防锈、抗橡胶溶胀等添加剂制成,性能相对优异, 被广泛应用于高速、大负荷的汽车上。 4、环氧丙烷 环氧丙烷,又名氧化丙烯、甲基环氧乙烷、1,2-环氧丙烷,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3H6O,是非常重要的有机化合物原料,是仅次于聚丙烯和丙烯腈的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 环氧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其中聚醚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泡沫、保温 材料、弹性体、胶粘剂和涂料等的重要原料。 5、双氧水 过氧化氢化学式为H2O2。纯过氧化氢是淡蓝色的黏稠液体,可任意比例与水混溶,是一种强氧化剂,水溶液俗称双 氧水,为无色透明液体,是一种环境友好、用途广泛的无机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工产品。 双氧水下游用途广泛,可作为氧化剂、漂白剂、消毒剂、脱氧剂、引发剂和交联剂等广泛应用于造纸、化工、纺织、 医疗、环保、食品及电子等行业。 双氧水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也面临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国内在环保行业,双氧水可以直接有效地处理工业三废,不 产生二次污染;双氧水在电子工业主要用作硅片的清洗和光刻胶的剥离。双氧水在食品行业具有广谱、高效的杀菌特点, 是一种环保型食品加工助剂和消毒剂。目前国内双氧水主要用作小麦粉、食用油、琼脂、蛋白、干酪等食品的漂白剂; 我国是水产养殖和消费大国,双氧水作为理想的消毒杀菌剂,需求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众多极具开发价值的潜在消费市 场也正在开拓中。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以直销为主。立足国内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开辟国外市场,依托现阶段已合作的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挖 掘市场机会,并寻求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2、生产模式 采用规模化、自动化的生产装置 24 小时连续生产,生产装置通常为综合装置,可根据市场所需,生产不同种类的 产品,装置利用率高、运行稳定。公司依托“三江四地”战略布局,统一管理吉林怡达、珠海怡达、泰兴怡达客户资源、 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在上年末根据销售计划、产能和设备状况制定下年度的生产计划。 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即总量约定、分批交付,招投标方式。对于其他原材料和辅料、五 金等材料,采购人员根据生产订单,结合存货,确定数量,再经比价、询价后在合格供应商名单里选择供应商。 4、研发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取自主研发为主,并积极利用外部技术资源进行合作开发的研发模式。依托公司技术研究中心的技 术研发力量,将公司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针对客户需求,进行量身定制,将公司新产品更好的推向市场,进 一步增强了公司竞争力。 5、盈利模式 经过多年行业积累及优质的产品质量,公司赢得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公司与吉林怡达、珠海怡达、泰兴怡达形成 “三江四地”联动的采购、生产、销售模式,使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扩展市场空间,保障公司的销售 收入。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公司是醇醚行业标准的制定者,环氧丙烷绿色设计产品的第一起草单位,一直以来将产品创新放在首要位置。 贯彻实施“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了具备自 主创新能力、足够的技 术储备和新品产业化能力的研发体系,具有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公司凭借多年醇醚及醇醚酯生产经验,并通过自主研发与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形成了怡达特有的“柔性 生产”特征,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灵活调整产品产量,配置醇醚及醇醚酯产品种类,及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三)公司向上游延伸,拥有自主研发的直接氧化法(HPPO)环氧丙烷成套技术并建成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生产装置, 此项技术是国家政策重点鼓励的绿色环保技术,可解决核心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有效降低公司成本。做好HPPO法制环氧 丙烷的技术的应用推广和服务示范。并做大做强产业链,加大系列产品的综合利用,从而有效提高产品毛利率和原材料利 用率。 (四)公司对于现有产品继续研发深入细化,形成多规格、多品种的产品群,并加大产品升级和应用领域的拓展,以 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空间。 (五)依托公司“三江四地”战略布局,达到了贴近原料、靠近市场和面向全球的目标,形成原材料采购成本较低、 运输成本较低以及产能布局合理的竞争优势。通过珠海仓储罐区的配套实施,可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供了公司产品 走向国际市场的通道。 (六)公司通过融入巴斯夫、东进世美肯等大客户的核心供货体系,成为国际供应链的一环,将逐步受益国际巨头市 场扩大、新产品开发等带来的需求增长,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醇醚和醇醚酯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公司根据市场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调整生产计划及产品品种结构, 充分发挥柔性化生产装置的优势,把握部分产品货紧价高的机会,深耕开拓市场,捕捉市场空缺,使得醇醚及醇醚酯类 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增加。得益于产品销售数量的增加,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单位产品成本下 降,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加; 2、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双氧水装置产能负荷不断提升,双氧水产品产销量大幅度增加,双氧水产品同比实现盈利, 从而减少了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的亏损金额。 3、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环氧丙烷装置持续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环氧丙烷产品未能实现生产和销售,但双 氧水装置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双氧水的销售量和销售额大幅提升。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因此,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现整体扭亏为盈。 下阶段公司将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前提下,快速推进泰兴怡达“年产 15万吨环氧丙烷 装置技改项目”,争取早日实现生产销售。同时加快推进“年产 22万吨环氧丙(乙)烷洐生产品技改项目”的实施,充 分发掘并整合环氧丙烷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的优势,抓住市场并努力做好生产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为公 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吉林怡达成立于 2005年 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15,380万元,怡达股份持有其 100%的股权。报告期吉林怡达实现营 业收入同比增加 34.29%,净利润同比增加 76.14%。 2、珠海怡达成立于 2003年 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7,800万元,怡达股份持有其 100%的股权。报告期珠海怡达实现营业 收入同比增加 27.86%,净利润同比增加 339.10%。 3、泰兴怡达成立于 2016年 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72,000万元,怡达股份持有其 92.50%的股权。报告期泰兴怡达实现营 业收入同比减少 25.55%,净利润同比增加 55.66%。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乙烷、醋酸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较大。当原料价格波动时,公司通常会通过调整产品售价等措施来规避风险,但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出现 快速上涨时,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售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国内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的重要生产商之一。虽然公司在生产规模、生产技术工艺、生产及销售布局、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综合竞争力位于市场前列,但随着行业的发展及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面临竞 争加剧的市场环境,包括产能快速扩张、市场恶性竞争带来的价格下跌等。如果市场拓展不力或者未能根据市场变化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等,公司将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对储存和运输有一定要求,同时公司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处于高温、中压环境,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公司的生产方式为大规模、连续性生 产, 如受意外事故影响造成停产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尽管公司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事故预 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 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噪音等。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已按国家 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建立了一整套严格控制排污的环保制度,积极通过资源循环利用、深化环保综合治 理、淘汰落后产能、引进高新技术等措施,严格按照绿色环保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实现了循环利用、清洁 生产、节能减排、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但如果公司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公司未能持续性的符 合环保要求,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环保监管的趋严和社 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从而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作废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鉴于因自愿放弃、当时公司股价低于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第三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等原因,合计作废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444.3863万股。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作废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以产业优化升级减轻环境负荷,以创新驱动减少资 源消耗,主要遵守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04.29 修正);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7.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8 号,2016 年 7 月 2 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控制规范》(Q/SY08190-2019);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2020 年 1 月 14 日实施;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2014 年 9 月 1 日实施;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2018 年 2 月 8 日实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1997年 1月 1日实施。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1994年 1月 15日实施。 《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2021年 7月 1日实施。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2015年 7月 1日实施。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2017年 2月 1日实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2021年 8月 1日实施。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2024年7月1日实施。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现有已建成投产的项目均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并通过“三同时”验收,日常运行方面认真按照排污 许可证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江阴工厂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4日止; 子公司吉林怡达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5日止; 子公司珠海怡达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有效期至2028年8月24日止。 子公司泰兴怡达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有效期至2029年4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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