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6051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耀华)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8:50:25 中财网
原标题:时空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耀华)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时空科技
股票代码:6051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耀华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时空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耀华
上市公司、公司、时空科技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杨耀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42126********00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已签署的《离婚协议》而进行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时空科技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时空科技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杨耀华先生及周蕾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杨耀华无限售流通股11,913,26012%7,149,1837.2%
周蕾无限售流通股004,764,0774.8%
合计/11,913,26012%11,913,260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根据杨耀华先生与周蕾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杨耀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4,764,07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 4.8%)分割至周蕾女士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目前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除上述质押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杨耀华797,2000.8%2024/5/24 ~ 2024/5/31集中竞价 交易12.84-13.50
 195,3000.2%2024/6/19~ 2024/6/20集中竞价 交易12.96-14.26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时空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耀华
签署日期:2024年7月24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离婚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时空科技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时空科技股票代码6051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杨耀华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1,913,260股 持股比例:12%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4,764,077 变动比例:减少 4.8% 变动后持股数量: 7,149,183 变动后持股比例:7.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杨耀华
签署日期: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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