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88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前,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鉴于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6.88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6.6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 6月 1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 2024年 7月 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6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588%,最高成交价为1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64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83,315.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 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 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4年 7月 24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 1,264,900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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